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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反对就业歧视需理性对待
http://www.CRNTT.com   2022-03-16 17:16:40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年龄等就业歧视,着力解决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合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洪明基呼吁相关部门通过立法方式惩治“35岁”就业歧视。

  #通过政策激励让企业主动作为# 叶建明:对于许多企业来说,招聘设置35岁的门槛,是为了招到体力精力更强、家庭牵绊更少、薪资期望更适宜的求职者,借此降低企业的用人成本。虽然说,这种想法有一定的片面性,但也不得不说,对一些劳动力要求高的用人单位来说,也具有一定的现实性。某种程度上说,通过立法方式惩治35岁就业歧视,还待进一步商讨。要减少求职市场“35岁门槛”,可以通过奖励、帮扶、政策倾斜等,鼓励企业主动作为,广聚天下英才!

  #为更多人创造公平就业环境# 徐根凯:俗话说,“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但不知何时起,年富力强的35岁中青年却成了“就业困难人群”。年龄歧视已成为我国就业中较为普遍的现象。今年两会,多位代表、委员提出有关打破职场“35岁门槛”的建议,民进中央也建议尽快出台《反歧视就业法》。这些直击时弊的重磅提议,无疑是一场“及时雨”。就业是民生之本,事关百姓家庭生活和事业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破除35岁就业歧视,创造更为公平的就业环境,需要政府、社会、用人单位的共同努力。

  #立法反对就业歧视需理性对待# 艺嘉:长期以来,就业歧视问题一直是当下社会一大痛点。通过立法方式规避就业歧视,有一定可取之处,有助于用人单位在职位招录过程中更侧重应聘者的能力、才干与品质。但也应清醒认识到,就业歧视幷非一朝一夕形成的,而是由经济、资本、社会观念等众多因素造成的。要想彻底解决,不能一蹴而就,还需久久为功。归根到底,还要政府充分发挥监管作用,适时引导人才市场回归理性。用人单位应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采用正规合理的招录制度拥抱人才,而非用“年龄”“性别”“外貌”等外在标签,将有才之人拒之门外。另一方面,“高龄”就业人员也应结合自身实际,树立正确就业观,不断提升个人技能和职业素养,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才不至于被时代所抛弃。(来源: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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