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合肥多个餐馆因未取得冷食类食品经营资质售卖凉菜被罚款。其中,包河区王良才酸菜鱼望湖城店因无资质在外卖平台上售卖凉拌黄瓜,被处以5000元罚款;庐阳区又驰餐饮店也因在网上销售凉拌黄瓜被罚款5000元。对此,合肥市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安全监管处处长回应,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时候需要申请经营项目,若制售凉菜需要有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
“拍黄瓜”还要办证?你没看错,餐饮店制售“拍黄瓜”需要办理冷食经营许可,否则,可能面临高额罚款。近期,安徽池州一论坛上,也有餐饮店老板发帖反映,称自己在店内“拍黄瓜”做凉菜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5000元。“我在九华山山下开了一家小饭店,一间门面太小,没办法,做起了外卖,谁知道开业一个多月就被举报‘拍黄瓜’。”事实上,不只是安徽,在搜索引擎上键入“凉拌黄瓜+罚款”,一堆新闻扑面而来,罚款5000元只能算中等额度,还有些被罚1万元甚至5万元的。对此,不仅餐饮店老板心有怨言,很多网友也认为是巧立名目滥权执法。这是误解。“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入网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类别范围销售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除外。”有法可依,罚款有据。
但仍有网友认为是“小题大做”。有食品安全专家分析说,冷食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特别是凉拌菜是“高风险食物”,容易滋生微生物,所以加工的过程控制要求很严。国标对售卖凉菜有一系列要求,比如专间,以及各种软硬件要求。火锅、烧烤安全风险比凉菜都要低,这些店幷不会自动获得售卖凉菜的许可。有网友质疑说,照此标准,很多小饭店都不达标,绝大多数家庭厨房都不合格。然而,家庭操作属于风险自担,餐厅可是面对不特定客户,一旦食物中毒会殃及很多人。还有网友认为,应该宣传到位,不能“不教而诛”。
其实,餐馆老板都是事先知晓的,开饭店的说不知道有冷食资质,跟开车的说不知道要驾驶证一样,是揣着明白装糊涂。而且市场监管部门一般都是发现问题先责令整改,拒不改正才处罚的。比如,池州这家餐饮店接到举报后,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对餐饮店做出了警告的处罚,但是举报人继续投诉,最终决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涉事餐馆罚款5000元的处罚。
总之,仔细探究“餐馆因卖凉拌黄瓜被罚款5000”,会觉得餐馆老板幷不冤。网友不能不分青红皂白就为餐馆鸣冤叫屈,而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就指责市场监管部门不作为。(来源:每日新报 作者:宋学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