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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性死亡’是‘天大的事’”捍卫人格权需法律力挺
http://www.CRNTT.com   2022-02-24 18:41:43


  “‘社会性死亡’对当事人来说是‘天大的事情’”,最高检相关负责人的这句话引发热议。2月21日,最高检在新闻发布会上以“网络时代人格权刑事保护”为题,集中发布了一批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

维护人格尊严是生活幸福的前提

  小案为什么是“天大的事”?应当看到,随着社会的发展、文明的进步,人们基本的物质生活已得到保障,因而对人格权的需求更强烈。公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日益广泛而多元。吃得饱、穿得暖是基本需求,活得有尊严同样是生活必需品。甚至可以说,维护个人的人格尊严本就是个体生活幸福的前提。加强对人格权的保护,既是民生需求,也是法治需求。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人格权”已成为与“生命权”“财产权”幷列的保护对象。话语体系的变迁见证了这一重要转变:大家耳熟能详的“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已转变为“保护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

  法治也在因时而变。《民法典》专编规定了人格权,社会各界对强化人格权保护也有着多数共识。《刑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近年来也在不断强化对人格权的保护,幷持续完善侵犯人格权的法律责任体系。

个案是立法的源头活水

  法治变迁的背后,是一桩桩真实的个案。它们是立法的源头活水,也是人格权保障的真实需求。比如,最高检披露的几则案例均为一些特定时间内的舆论热点。这些案例的背后,是真实存在的社会关系,是当事人真实的生活。因“社会性死亡”而抑郁,因名誉受侵害而自暴自弃……这些是实实在在的“天大的事”,也是急需法治归位的“天大的事”。

  把“天大的事”做好不仅是检察机关一家的事。检察机关从法律监督的视角,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幷解疑释法,有助于指导同类案件的规范和准确处置。同时,这也是一场面向大众的普法行动。真实的个案及明确的处理结果,有助于打破网络“碎片化阅读”的瓶颈,让网民既看到“前因”,又看到“后果”,幷更加理解“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的内涵,引导和规范自己在线上和线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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