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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大陆对台方略:应对新挑战,推进新征程
http://www.CRNTT.com   2018-07-02 00:18:21


 
  1.发展与斗争、压力与引力的协同

  早在上世纪80年代邓小平就说过,“台湾归回祖国、祖国统一的实现,归根到底还是要我们把自己的事情搞好。经济发展了,我们实现统一的力量就不同了。”这种整体性战略思维也一直在不断演进,从早期的经济实力论发展到当今的综合实力论,充分考虑到了台湾问题的复杂性和长期性。习近平多次强调“国家的完全统一与民族复兴”、“两岸关系走向与祖国大陆发展进步”的相关性。虽然当今大陆的经济实力已经远超台湾,但大陆也充分认识到自身发展过程中仍存在新问题、新矛盾。十九大报告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三十多年以来,大陆一定程度上秉持发展优先、韬光养晦的战略,以时间换取空间,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也形成了对台的实力优势。

  然而,统一目标并不必然等到中国取得绝对优势时才能实现,外部阻碍的排除不等同于中国实力对美国的超越,大陆全面超越台湾也并不必然意味着和平统一会自动实现。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环境中,随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的推进,一方面要妥善解决自身发展中的社会主要矛盾,另一方面必然要面临对外关系及“反独促统”中的斗争,因此如何更好地协调发展与斗争的关系成为重要课题。就综合实力而言,北京自身已经具备了主导“统一”的能力,然而“和平统一”依然是坚定的选项。但和平统一不是盲目的等待,未来应是辩证地将发展、“反独”及“促统”紧密结合起来。“促统”是对台湾同胞的政策,强调主动性、交流性、平等性;“反独”针对国际反华势力和现今的“台独”力量的斗争工作,强调全面性、对抗性和战斗性⑦。不应将各项工作割裂开来而分阶段进行,发展与斗争是一体两面的,只有协同并进,才能相互促进。

  与此同时,大陆虽然具备了对台的压倒性优势,却尚未全面、有效地将其转化为对台湾强大的统一压力和驱动力,尤其是对台湾社会的感召力和吸引力。当前,大陆的实力优势已经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台湾民众对于大陆“落后”的观感,也在很多方面让台湾民众“认清现实”而产生压力,大陆的发展进步甚至也获得台湾社会的好评,但“认清现实”尚未促进对大陆“建立认同”,“好评”也不等于“好感”。大陆对台湾的军事优势、外交优势,是构成对台湾压力的主要因素;大陆对台湾的吸引力,则主要通过经济优势、文化优势等表现,并且主要通过两岸的各种交流合作实现。事实表明,统一大势中的“统一目标”对台湾的吸引力明显不足,这是推进和平统一进程中的重要短板。所以,大力强化大陆对台湾的吸引力,正是加快塑造统一大势的重点⑧。

  2.“寄希望于谁”与台湾民意变化的对应

  “和平统一”的实现需要在台湾社会内部找到支点,“我们提出过寄希望于国民党、寄希望于台湾当局、台湾民众,但是过去几年这些因素都在发生变化。台湾社情民意的变化提出了一个非常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就是未来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祖国要实现和平统一,我们要寄希望于谁”⑨。随着台湾当局的“拒统”或“趋独”,当前“寄希望于台湾当局”的可行性降低;民主化的发展使得民众在台湾政治生活与两岸关系中的重要性增强,而大陆“以民为本”的价值取向和民族复兴的伟大目标必然要求台湾同胞的支持,因此“寄希望于台湾人民”仍是重要的选项。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如何“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甚至还能否“寄希望”仍是一个难题。

  “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基点首先是要看台湾民众对于两岸关系现状的认知。就台湾民众对于“一个中国”的认知而言,主要体现在国家认同上。多年来,由于岛内分离势力的炒作与操弄,台湾民众在自我身份认知、国家认同上陷入混乱,如岛内历年来民意调查结果⑩显示,自认为是“中国人”的比例总体上呈现明显的减少趋势,而强调自己是“台湾人”的比例仍然处于高位。其次还要考察台湾民众对于祖国统一、两岸前途的倾向。就民众的“统一”目标认知而言,20世纪90年代以来,台湾民众在两岸关系的认知和统独立场上开始出现波动,其中一个突出的表现是在台湾前途问题上,偏向统一的比例在减少,而偏向独立和永远维持现状的比例逐渐上升,为祖国的和平统一增添了变数。

  从台湾民意变迁趋势来看,台湾民众对于两岸关系现状以及台湾政治定位的认知、对于两岸前途以及统一目标的倾向、对于祖国大陆的认同等方面的变化,均与“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期待相背离,两岸青年一代之间所谓“天然统”与“天然独”的民意对抗也引发了两岸有识之士的忧虑。而与具体的衡量指标相呼应的是,在多年来的政治操弄之下,台湾民众的“台湾主体意识”已经被建构起来,所谓的“台湾主体性”基本被接受,维持所谓“不统不独”的现状成为主流选项,这将使得“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效用具有一定的限度。客观评估台湾民意在祖国统一进程中的定位与影响,改善、深化争取台湾民心的工作路径,有效突破台湾民意变迁所衍生的固有约束,将是一项复杂的任务。

  3.统一形式与统一内涵的契合

  习近平系列讲话继续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和实现国家统一的最佳形式,确认了两岸复归统一不是领土与主权再造而是结束政治对立,初步勾勒出了未来和平统一的路径,也为统一目标设定了新内涵:两岸同胞的心灵契合。“心灵契合”的提出既深化与丰富了统一的目标,也指导着统一路径与进程设计,使得大陆统一战略达到了一个新高度,更为今后对台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要求对台工作不仅要注重统一的形式目标的实现,更应追求统一的内涵目标,而如何在推进祖国统一过程中实现形式与内涵的契合也是一项重要挑战。

  “一国两制”作为解决台湾问题的最佳模式,其本质上是一种终局安排和形式,具有开放性、包容性与发展性;但也强调了两制并存,“河水不犯井水”,而对于如何达致“一国两制”、如何保障“一国两制”等问题仍需进一步探讨。近年来,随着两岸民众交流交往的深化,从“求同存异”到“化异求同”已经具有了相当的现实基础;而且香港经验也告诉我们融合发展是必经之路,要实现统一后的长治久安,就必须妥善处理两岸在生活方式、社会制度、人民心态上的差异,否则就存在着将“垂直”的“两制”关系被逐步建构为“平行”的“两制”关系的风险。再如前述分析,“一国两制”的统一模式暂时无法对台湾人民产生预期的感召力。统一的实现并不仅是一个时间节点事件,更是一个过程,形式上的统一只是统一目标体系的一个方面。应当看到,两岸统一的实质是多种力量在民意整合与权利分配上的政治较量。台湾在全面实施选举制度30年后,岛内民意成为这一复杂过程的重要变数,因此,习近平高瞻远瞩地指出,“国家统一不仅是形式上的统一,更是两岸同胞的心灵契合”,并将台湾同胞的关切纳入两岸统一的动力来源和参考指标,是对和平统一理论的丰富与升级⑪。

  而要实现统一目标的形式与内涵的联结及契合并非一蹴而就,还需要中程设计和中层架构。习近平对此也已经做出了完整的论述,即从“两岸一家人”的人民关系的现状界定到“两岸一家亲”的过渡目标再到“两岸命运共同体”的载体目标,最后达致“两岸同胞心灵契合”的内涵目标,而“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则成为推动契合的中观机制。而这些中间环节也不能省略,“如果没有构筑两岸人民的命运共同体,就企求完全统一,那就不可能采取和平的方式”⑫。唯有此,才能够既实现高阶政治层面的形式统一,又能带来人民层面全方位联结的实质统一。因此,从形式到内涵、从宏观到中观,统一方略已经规划到位,而亟待解决的问题则是如何从微观层面、实践层面去推动。

  三、新时代大陆对台工作的新作为

  1.新思维

  首先,应继续坚持与强化红线思维和底线思维。所谓红线思维是指坚决阻绝“台独”,《反分裂国家法》以及以往强调的“三个任何”均是具体体现。而习近平则进一步完善并细化了红线思维,把过去所提的“六个任何”,即“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组织、任何政党、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形式、把任何一块中国领土从中国分裂出去”纳入十九大报告,在事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问题上,给外部势力和台湾当局划定红线。底线思维是指坚持“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两岸关系现状定位,坚持以“一个中国原则”作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基础。“承认‘九二共识’的历史事实,认同两岸同属一个中国,两岸双方就能开展对话,协商解决两岸同胞关心的问题,台湾任何政党和团体同大陆交往也不会存在障碍”,大陆对台政策具有充分的开发性与包容性,但“一个中国原则”是不可退让的底线。

  其次,应适时调整与整合对台工作的法理与逻辑。大陆对台方略的调整、两岸分歧的变迁也在更深层次上遵循着不同的法理逻辑演进,主要存在着继承、内战和民主三种逻辑。在实践中,两岸各方依据不同的立场和目标导向会选择不同的法理逻辑来构建自己政治行动的合法性。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而言,继承法理和内战法理是清晰而且一贯的,内战带来政府继承,而政府继承的实际过程也会随着未来内战的终结而完成,这构成了对台方略的基本逻辑,与此同时大陆也在不断纳入民主逻辑。主张两岸双方“探讨国家尚未统一情况下的两岸政治关系,做出合情合理的安排”、“商谈建立两岸军事互信机制”、“协商达成两岸和平协议”等。

  对于台湾而言,不承认继承逻辑,在1990年代之前遵循着内战逻辑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定位为叛乱政权并“戡乱”;而此后民主逻辑逐渐取得独占性的主导地位,甚至衍生出民主对等与民主分裂或民主分离的路径。

  随着蔡英文当局拒不接受“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大陆所遵循的民主逻辑已经失去了现实基础和对象,应调整并整合三种逻辑:首先在继承逻辑下确立“一个中国”原则;其次依循内战法理的效力确定当前状态下中央政府以单边方式处理台湾问题的合法性;再者搁置民主逻辑,并可以考虑在两岸就“一个中国原则”达成共识后再次将其纳入。

  2.新模式

  与对台方略的逻辑演进相适应的是对台工作模式的转换:从“寄希望于”、“共同缔造”到“以我为主”、“操之在我”,也是推动和平统一的路径从平等的“共同缔造”模式到双边融合模式再到单方的消融模式的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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