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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部长”蔡清祥证实修法放宽调阅通联纪录
http://www.CRNTT.com   2018-09-19 12:34:39


“法务部长”蔡清祥。(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9月19日电/蔡政府全力打假新闻,“法务部”已会同“国安局”等单位,研拟《通讯保障监察法》修正草案,放宽调阅通信纪录的权限,遭到质疑。对此,“法务部长”蔡清祥19日在圆山饭店接受访问时证实此事,但强调会兼顾人权跟办案需要,且会经过检察官、法官严格审核后才会批准。

  因前“检察总长”黄世铭疑违法监听一案,事后监听规定被大幅修严,如今相关条款又一一放宽。“法务部”已会同“国安局”等单位研拟修改“通讯保障监察法”,要将调阅通信纪录的权限,由原先向法官具状声请,改为检察官就可发动。

  蔡清祥上午证实此事,但强调这是过去在侦查犯罪时,调取通联纪录时,会受到很多的限制,因此希望限制可以松绑,而这也会兼顾到人权跟办案需要。

  被追问是不是有走后门等问题,蔡清祥强调,不会的,是会经过检察官、法官严格审核之后才会批准。

  是否扩大监听?蔡清祥表示,不是扩大,而是在现有法制之下,可以给予办案人员合理的办案空间。

  蔡清祥表示,过去在调取通联纪录的部分上,如果时间急迫的话,又透过严格的程序,是会造成时间上来不及追缉相关的罪犯。他强调,未来在修法之前也一定会充分跟民众沟通,并适时对外说明。

  草案条文也增订,检察官可以开立许可书,利用全球定位系统GPS位置纪录等科技装备,以查知犯罪集团的路线、位置等。相较之下,最近美国与日本“最高法院”判决,GPS纪录应依法院签发的令状方可取得。

  至于“黄世铭条款”的解套部分,原本第18条之1规定,通讯监察取得之内容或所衍生之证据,若与监察目的无关者,即不得作为司法侦查、审判、其他程序之证据或其他用途,如今整条删除。此外,原条文第32条之1,规定“立法院”得随时派员前往电信事业调查通讯监察情形,新版也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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