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原广电总局颁布《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统计管理办法》,在理顺统计工作机制、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效率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新闻发言人就《规定》答记者问时指出,近两年来,广播电视行业统计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
对此,朱巍认为,广播电视行业统计工作目前面临的一个新情况与问题主要在于,随着粉丝经济的增长,粉丝对于数据最后的呈现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相较于原来单纯靠作品质量获取收视率来说,现在由特定明星自身所带来的数据流量影响了作品的传播,破坏了整个影视行业的生态。”朱巍说,这就要求广播电视行业对数据统计的标准进行全新的界定,对优秀作品的评定方法要有新的规则,这样才能保证优秀作品得到广泛传播。
曾庆瑞直言,目前广播电视行业的收视率统计工作,已经不完全是电视工作者在起作用,更多的是市场机制作用下的结果。“收视率造假是一个潘多拉魔盒,一旦打开,许多新问题就会不断冒出来,所以要想解决造假问题,就必须对症下药。首先,应从领导层面消除收视率崇拜的现象。其次,对于电视行业作品评价标准要有更完善的要求,收视率不能作为核心因素”。
在受访的业内人士看来,从技术角度看,收视率只是一个量化数据,本身无所谓善恶,就像金钱一样,你可以用它来行善,也可以用来作恶。问题的关键不在收视率,而在于它的使用者,是否误用滥用了收视率。
此次,《规定》为依法开展收视收听率(点击率)统计相关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打击收视收听率(点击率)数据造假行为作了初步制度安排。其中,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当依托大数据统计信息系统,统筹收视收听率(点击率)统计工作,对数据的采集、发布进行监督。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干扰、破坏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的收视收听率(点击率)统计工作,不得制造虚假的收视收听率(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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