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5月18日电/近年来,针对信托行业某些乱象,监管层加大控制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信托融资规模,严格限制通道类业务,推动资金信托业务回归本源。日前,中国银保监会起草了《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拟规范信托公司资金信托业务发展,补齐制度短板,给资金信托业务安上“紧箍咒”。
其实,资金信托业务对经济社会发展非常重要。中国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全国68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合计21.6万亿元,其中管理的资金信托资产合计17.94万亿元。资金信托业务在国民经济循环中扮演着以市场化方式汇聚社会资金投入实体经济领域的角色。
可是,资金信托业务如果只是作为金融机构的通道业务,规模再大也意义不大,甚至可能给某些违规操作留下空间。这就好比车轮打滑,虽然转得很快,但车子并没有前进,还可能甩出不少泥点。促进信托行业健康良性发展,需要给行业好好立规矩,用监管之手推动行业回归本源,让金融业务真真切切地服务实体经济。
在此次《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中国银保监会专门对强化穿透监管做出规定。一是向上穿透识别投资者资质。征求意见稿规定,资金信托接受其他资产管理产品参与的,应当识别资产管理产品的实际投资者与最终资金来源。二是向下穿透识别底层资产。征求意见稿规定,对于资金信托投资其他资管产品的,信托公司应当按照穿透原则识别底层资产。三是不合并计算其他资管产品参与的投资者人数。
此外,在加强对资金信托投资非标债权资产管理方面,监管层也做出多个限制规定。一是限制投资非标债权资产的比例。征求意见稿明确,全部集合资金信托投资于非标债权资产的合计金额,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全部集合资金信托合计实收信托的50%。二是限制非标债权集中度。征求意见稿规定,全部集合资金信托投资于同一融资人及其关联方的非标债权资产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信托公司净资产的30%。三是限制期限错配。征求意见稿要求,投资非标债权资产的资金信托必须为封闭式,且非标债权类资产的终止日不得晚于资金信托到期日。四是限制非标债权资产类型。征求意见稿明确,资金信托不得投资商业银行信贷资产,不得投向限制性行业。
这些强化穿透监管与限制非标债权资产管理的举措,就像一个“紧箍咒”,试图将资金信托业务控制在安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让本领高强的资金信托业务好好为实体经济服务。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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