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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融合发展重在推进六个转变
http://www.CRNTT.com   2021-04-13 10:09:35


  中评社北京4月13日电/据光明日报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并强调“建立健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政策体系,促进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作为一个人口和地理规模巨大的发展中国家,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这一过程不仅是在解决不充分发展或经济增长问题,也是在回应不平衡发展或共同富裕问题。

  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城乡融合发展的条件发生了变化。总的来看,我国仍存在城乡二元结构,但结构特征已发生了变化,城乡融合发展正站在新的起点,面临新的形势,需要解决新的问题。例如:当前我国人均GDP已超过10000美元,并在稳步迈向高收入国家行列,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均在提高,居民消费结构也发生了深刻转变,2020年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为29.2%和32.7%;常住人口城市化率超过60%、农民工总量超过2.8亿人,城乡商品和要素呈现加速流动态势;经济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日益彰显,城乡居民自主开展经济活动的空间在扩展。

  条件的变化意味着解决问题方案的调整,新发展阶段推进城乡融合发展,需要着重推进城乡在主体结构、产业形态、要素流动方式、空间布局、公共产品配置格局等方面实现转变,并进一步完善相关的体制机制。

  一是推进城乡劳动力结构的改变。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后,大规模农村劳动力外流推动了城乡融合,但这一过程也伴随着农村劳动力结构的转变:农村常住人口减少、人力资本含量较高的劳动力单向外流。这种劳动力结构的变化导致农村经济社会活动往往缺乏高素质群体支撑,对城乡融合发展的连续性、有效性带来挑战。新发展阶段推动城乡融合发展,首先需要推进城乡劳动力结构特别是农村劳动力结构的重塑,即立足于经济体制转型的背景,遵循市场经济逻辑,推动劳动力的分布变化。具体而言,城乡劳动力应能够获取大致相同的要素回报率,在此基础上,农村劳动力中人力资本含量较高的群体可以选择非农化流出,也可以选择在农村就业,城市劳动者也可根据个人意愿进入农村。农村高素质群体留在农村以及城市劳动力流向农村,可以促使农村形成一大批“职业农民”,这对于改善农村劳动力结构、发展农村新型经营主体都有积极推动作用。

  二是促进城乡产业形态的转变。我国城乡关系调整的过程,也是城乡产业结构变迁的过程。在改革开放后很长一个时期,城乡产业具有泾渭分明的边界:农村主要生产农产品,城市主要生产工业品和提供服务产品,城乡商品流通呈现出农产品和工商业产品的对流。进入新发展阶段,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和消费结构转变,会导致对农产品需求的转变,农村将进一步从提供食品拓展到提供生态、文化、休闲、体验等产品,并推动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此外,我国城市化正从规模主导的粗放发展阶段转向质量主导的内涵发展阶段,城市建设更加强调人的全面发展,城市产业需要更多考虑生态功能,聚集在城市的工商业需要在内涵上转型升级、在地理上梯度转移。这些变化都将导致城乡产业边界渐趋模糊,产业融合化、交错化将成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特征和内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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