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永平落马时,许多干部职工感到震惊。在他们眼里,赵永平能力突出、为人和蔼。
核查赵永平问题线索时,办案人员从他的通话记录里发现异常。“他通话记录里,排在前十名的有一半是老板、供应商。”鞍钢集团纪委工作人员说。赵永平的通讯录,构成了他的“朋友圈”,圈子里多是与攀钢钒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商人老板。
这个“朋友圈”,实际是对赵永平的“围猎圈”。表面上,这些老板与企业的业务往来合规合法,事实上他们多是通过拉拢腐蚀赵永平来获利——
2006年至2019年,供应商刘某某在与攀钢钒公司业务往来中得到关照,多次送给赵永平钱款;2014年2月,供应商赵某某为得到攀钢钒公司的业务关照,在吃饭过程中送给赵永平一张存款13万余元的银行卡……
赵永平受贿问题有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受贿行贿双方几乎没有具体的请托事项。赵永平因其“一把手”的职务影响力,不用“明示”就能让某些供应商在企业准入、项目承揽、货款结算等方面得到照顾。
赵永平接触的这些供应商,多为中间商、流通商,没有生产能力,靠“皮包公司”采购钢铁生产原材料,再转手卖给攀钢钒获利。
类似的“中间商赚差价”现象,也发生在渤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严泽生案件中。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2020年对被告人冀成起的刑事判决书显示,冀成起任天津钢管新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下属天津市津田新材料有限公司(国有控股)副经理期间,利用严泽生职务影响,以他人名义,于2012年至2019年5月先后通过另外三家公司把化工原料聚乙烯醇PVA供给其所在的天津市津田新材料有限公司约900吨,每吨从中赚取约人民币2000元的差价。
“中间商”借企业领导人员的职务影响力“无缝不钻”,千方百计建立利益链条,获得不正当竞争优势,破坏市场公平,损害企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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