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发现,在“粉丝买卖”的黑色产业链上,工具开发者、账号商人和各级代理商生产、售卖粉丝,互联网平台用户购买粉丝伪装流量,广告商家则根据粉丝数量判断用户的商业价值来投放广告。
“粉丝买卖”业务的上游是工具开发者和账号商。他们主要通过技术手段在各大网络平台注册账号,生产假粉丝。一位账号商告诉记者:“一种是用手机号直接注册的账号,另一种是用其他平台的账号在目标平台转换登录,最后一种则是盗号、扫号、养号等方式获得的账号。这些账号通常用于刷量和引流变现。”
代理商是“粉丝买卖”业务的下游。为了广撒网寻求客户,账号商通常会招募数量众多的代理商售卖粉丝。这些代理商通过在网络上张贴“小广告”的方式,在各大社交平台中“见缝插针”,发布带有相关关键词的内容,留下联系方式或下单网址,吸引客户下单购买。
谁在购买粉丝?记者调查发现,购买粉丝已成为网络空间“公开的秘密”,已经渗透到各行各业。从明星微博的关注量,到商家的商业价值认定,再到企事业单位的评优投票,凡是有流量存在的地方,就有粉丝买卖行为的存在。
在荔枝音频直播平台做主播的小柯(化名)就坦言,自己曾经买过粉丝。“粉丝多不仅直播收到的礼物多,而且经纪公司为了留住粉丝多的大主播,在利益分成上也会有所妥协,愿意分更多的钱给主播。”小柯说,主播的粉丝多少直接关系着个人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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