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商通过大量注册账号,既可以为顾客刷量,也能引流变现。记者发现,目前很多账号商注册账号后,通过刷粉丝、点赞、评论等方式,让账号逐渐壮大,吸引相关粉丝,最后将粉丝引流到微信等社交软件,赚取引流费。
被引流后,用户不仅会遇见销售假货等常见的网络诈骗,还可能会落入情色陷阱。记者发现,有的犯罪分子会用色情照片或视频吸引用户,或通过技术手段将账号的同城距离设置为0.1km,最后以添加联系方式需要“门槛费”为由头,对被吸引的用户收取费用。
对于这些借助“流量”欺诈用户的行为,长期关注数字经济领域的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高艶东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刷量的核心是数据造假,其逻辑是“作假者获利更高”,刷量并不创造任何社会价值,反而会使经营者不关心产品创新而热衷于虚假刷量,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竞争。
“从微观上讲,刷粉的本质就是欺诈行为,消费者因为虚高的播放量而付费观看,广告商因虚假点击量而支付更高广告费,这是欺诈消费者、广告商的钱财。”高艶东说,从宏观层面看,刷量会危及数字经济的基础。数字经济的基础是真实的数据,刷量等数据造假行为则会污染公共数据,进而误导公共决策,酿成数字经济危机。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尽管各大提供微博服务的网站运营商都加大了打击虚假粉丝的力度,但是他们只能采取技术手段删除“僵尸粉”,却对“活粉”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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