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0月3日电/据央广网消息,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汽车数据处理过程中要坚持车内处理原则、默认不收集原则、精度范围适用原则等。《规定》如何为汽车数据安全“上把锁”?怎样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新规的施行对于整个行业发展又将产生哪些影响?
会识别道路信息、能进行人脸识别,还能把上述信息上传到云端,车主打开手机就能定位自己的爱车,甚至还能远程操控……和传统汽车不同,近年来智能网联汽车快速发展赢得了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指出,此次出台施行的《规定》,可以说从顶层设计上对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进行了规范。他表示:“总体来看,对智能网联汽车现在以及未来发展的总体数据管理形成了一个规范体系,既保护了个人利益又保护了国家利益,形成了一套体系性的在智能网联汽车下对车辆使用和未来车辆数据有效利用的管理措施。”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对于数据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等领域的保护力度。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互联网经济研究室主任李勇坚指出,智能网联汽车传感器、摄像头数量较多,所采集的信息存在数据类型广、持续时间长、变化速率快的特点,对数据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所以有必要出台专门规定进行规范。他解释说:“智能网联汽车本身有大量的摄像头,能拍摄到街景、交通状况、道路状况、城市的车流量等。它不单单关系到我们的个人信息,还和国家安全、社会安全有关系,是一个综合性的、复杂性的数据安全问题。”
《规定》提出,汽车数据处理者在开展汽车数据处理活动中要坚持车内处理原则,除非确有必要不向车外提供。对此,李勇坚分析:“以后的数据处理尽可能在汽车里面完成,不要形成大的数据池、数据库。如果数据处理是在自己的车里面完成的,安全问题其实并不会特别严重。就像手机上面的‘银行卡’以及那么多的个人信息都在里面,但是我手机自己处理的话,安全问题就没有那么严重。”
《规定》明确,要坚持默认不收集原则,除非驾驶人自主设定,每次驾驶时默认设定为不收集状态;要坚持精度范围适用原则,也就是说,要根据所提供功能服务对数据精度的要求确定摄像头、雷达等覆盖范围、分辨率。崔东树认为,防止过度收集信息,不仅能为个人信息上一道“安全锁”,也为国家、社会的安全竖起一道“防火墙”。他说:“现在来看,对数据,大家都有一种过度追求的欲望,收集到越来越细的信息、越来越多的信息量,相关方就会获得巨大的数据资源跟商业利用价值。所以国家在这块采取强力措施,就是防止这种过度搜集损害消费者利益,同时也损害国家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