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饶某、王某等9人无证采矿案。2020年11月至2021年2月,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中行镇村民饶某、江西省赣州市寻乌县丹溪乡村民王某等9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情况下,擅自在寻乌县丹溪乡金村开采稀土。2021年2月,寻乌县自然资源局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经查,饶某、王某等9人开采稀土7.07吨,经江西省自然资源厅认定其矿产资源破坏价值148.47万元。目前,寻乌县公安局已抓获8名犯罪嫌疑人,7名嫌疑人被法院判处刑罚(有期徒刑6个月至2年不等)。
6.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吴某无证采矿案。2017年7月至2018年9月,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吴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情况下,擅自在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稔村镇云礼村高恩高速托盘岭隧道开采花岗岩。2018年9月,原新兴县国土资源局核实后进行立案查处。经查,吴某违法开采破坏花岗岩9.4万吨。因涉嫌非法采矿罪,原新兴县国土资源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19年12月,新兴县人民法院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追缴违法所得359.19万元。
7.重庆市北碚区李某无证采矿案。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北碚区柳荫镇永兴村村民李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情况下,擅自在永兴村板沟社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2019年6月,重庆市北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进行核实,确认李某违法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3.63万吨。因涉嫌非法采矿罪,重庆市北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20年10月,渝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55万元。
8.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王某等3人无证采矿案。2019年3月,宜良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宜良县公安局在宜良县狗街镇土文村查获王某3等人非法开采磷矿。经司法鉴定,王某等3人非法开采的矿产品价值245.46万元。因涉嫌非法采矿罪,宜良县自然资源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20年9月,宜良县人民法院判处涉案人员王某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涉案人员杨某鹏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涉案人员杨某旭有期徒刑2年2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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