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某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越界采矿案。2012年5月至2017年7月,宁强县某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超越采矿许可证批准的矿区范围,擅自在高寨子镇薛家坝村郑家山开采建筑用灰岩。2019年8月,原宁强县国土资源局核实后进行立案查处。经查,该公司违法开采建筑用灰岩18.48万立方米,价值646.8万元。因涉嫌非法采矿罪,原宁强县国土资源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20年12月,宁强县人民法院判处涉案人员杜某成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其中非法采矿罪3年3个月),并处罚金102万元(其中非法采矿罪100万);判处涉案人员杜某军有期徒刑3年(其中非法采矿罪2年8个月),缓刑5年,并处罚金21万元(其中非法采矿罪20万);依法没收现场堆放石料76183.53立方米。
三、以各类工程为名的违法采矿案件(4起),分别是:
1.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某文旅集团有限公司以土地平整为名违法采矿案。2020年4月至7月,某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情况下,以平整土地、修建项目为名在东平县接山镇朝阳庄村违法开采石灰岩、页岩。2020年7月,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实后进行立案查处。经查,该公司违法开采石灰岩及页岩71.26万立方米。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785.35万元,并处罚款535.6万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部分履行,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因涉嫌非法采矿罪,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法院正在审理中。
2.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某爆破有限公司以环境恢复治理为名违法采矿案。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博爱县某爆破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情况下,以环境恢复治理为名在寨豁乡馒头山村违法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2021年7月,博爱县自然资源局核实后进行立案查处。经查,该公司违法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21.83万立方米,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2285.11万元。因涉嫌非法采矿罪,博爱县自然资源局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该公司3名涉案人员执行逮捕,检察机关已对该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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