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 】 
北京:“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http://www.CRNTT.com   2022-05-25 06:38:14


 2020年4月至5月,在北京经营手机店的胡某某通过以公司名义申领和有偿使用他人身份证件等方式,在大兴某通信营业厅批量办理了1000余张手机卡,这些手机卡后来均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报案后,公安机关分析发现,多个诈骗电话号码均为同一公司在同一时间办理,由此锁定办卡人,于2020年10月29日将胡某某等人抓获。

  2020年11月27日,公安机关以胡某某等7人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移送大兴区检察院审查逮捕。办案中,曹妍霞着力加强电子证据审查,胡某某手机鉴定意见中的微信聊天记录引起她的注意:“聊天记录显示其犯罪活动与多名其他人员有关,案件有待进一步深挖细查。”曹妍霞引导公安侦查人员围绕该案上下游关联人员继续侦查,以手机鉴定意见为基础拓展犯罪线索,重点针对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涉诈数额认定等完善证据。

  经查,2020年8月至10月,胡某某通过结交通信公司工作人员及渠道运营商等,非法获取通信公司办理手机号所需的工号、密码,并勾结“地推”人员使用非法获取的工号、密码到周边工地以免费充值送流量为诱饵,诱使工人办理手机卡。推销时,“地推”人员编造人脸识别未通过等理由,在工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次拍照采集工人身份信息办理手机卡。这批非法获取的手机卡,均被贩卖给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

  “这些‘地推’包括以邓某某、谢某某为首的两个团伙。二人先是以办手机卡谋利,后又陆续纠集多名老乡来京,快速‘教学’后让他们以工人为目标进行欺骗办卡。”曹妍霞说,“该案呈现出多层级人员参与的链条化犯罪特点,违规开卡5000余张,涉诈号码200余个,涉诈金额人民币1000余万元。”

  案件审查起诉期间,曹妍霞和办案团队全面梳理关联诈骗案件、涉案人员账户流水等大量电子数据,一个月内就完成22人的审查起诉工作,并对部分犯罪分子追加认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经检察官释法说理,除胡某某外的21人全部认罪认罚。

  大兴区检察院对22名被告人均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全部被法院采纳。2021年8月27日,22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四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胡某某上诉后,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 】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