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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http://www.CRNTT.com   2022-05-25 06:38:14


 
  利用虚拟货币交易“洗白”赃款

  “在电信网络诈骗相关下游犯罪中,通过虚拟货币交易‘洗白’赃款是近年来新出现的一种类型……”采访中,北京市顺义区检察院检察官任巍巍介绍了一起相关案例。

  2021年2月,该院受理了公安机关移送的丘某、刘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我在网上实名注册,炒币赚钱,买家也不固定,我不知道他们付款用的是赃钱。”面对办案检察官的讯问,犯罪嫌疑人丘某以这番说辞强调自己的“不明知”。然而,有证据表明,多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被骗钱款总计13万余元,经层层拆分后转入丘某的账户。

  此时,除了丘某“正常炒币”的无罪辩解,和其账户确有多笔赃款流入的事实,没有其他更多在案证据了。“虚拟货币具有匿名化特征,随着资金监管的日趋严格,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为了逃避打击、隐匿赃款去向,开始用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洗白’赃款。”任巍巍认为,此类犯罪虽然隐匿性强,但细节中肯定有突破口。办案团队从梳理账户着手,关注交易细节,很快发现多个疑点:丘某收款后立即将钱款转入本人其他账户,又在几分钟内迅速支取现金,这是为什么?丘某出售的虚拟货币从何而来?

  检察官再次提审丘某,在问话中捕捉到其交易方式的异常——在不需要实名注册的平台接受上家的虚拟货币,然后转到另一实名注册平台,卖给出价高的买家。是否因为上家只收现金,取现又有限额,他只能把收到的钱转到其他账户,再取出现金?

  检察官引导侦查人员远程调取虚拟货币平台的交易记录和涉案账户支付记录,发现丘某在短短两个月时间里,累计交易80余次,入账600余万元。至此,认定丘某为“上家”也就是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实施“洗白”赃款行为,证据确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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