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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为网上售假洗黑钱 22岁男判囚9个月
http://www.CRNTT.com   2023-02-09 16:12:43


  中评社北京2月9日电/据大公文汇全媒体报导,一名22岁男子处理从网售冒牌物品而来犯罪得益共67万港元,早前被裁定“洗黑钱”罪成,今日(9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囚9个月。海关有组织罪案调查科财富调查第一组高级调查主任余耀荣在庭外对判决表示欢迎,强调“洗黑钱”罪属极为严重的罪行,相信是次判刑具阻吓作用,监禁刑期可反映洗黑钱罪的严重性,为不法分子作出清晰警示。

  海关于2020年9月接获举报,数名受害人在网上买到怀疑冒牌物品。经调查发现,2019年9月至12月期间,一名男子涉嫌利用本地银行开设的个人户口,为他人收取怀疑网上售卖冒牌物品所得的款项共67万港元。在有关款项扣除其报酬后,该名男子再将余下款项转账至第三方户口。海关人员于同年10月将他拘捕。

  余耀荣表示,本案能够成功作出检控,除了海关人员的努力外,亦有赖案中受害人向海关作出举报,海关人员才可根据受害人提供的线索锁定及拘捕被告。他说,受害人对案件调查的付出及参与,不只可为自己讨回公道,亦成功协助海关打击洗黑钱及网上售卖冒牌物品等严重罪行。

  海关重申,任何人士如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财产,不论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任何人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而仍然处理该财产,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百万元及监禁十四年,而相关犯罪得益亦可被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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