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根据改革方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由其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此前“一行两会”均设立了消费者或投资者保护机构,金融领域的消保工作分散在不同监管部门。
“随着平台经济和数字技术的应用,大量长尾用户渗入金融领域,对消保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尹振涛表示,“人民银行和证监会将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和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助于强化行为监管的标准统一并提高监管效率,也将大大减少因不同标准而产生的合规成本和风险。”
在专家看来,这将进一步强化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治理金融乱象,更好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集中部署。新的金融监管体系,无疑肩负着诸多重任。机构职能调整、组织架构重建,只是第一步。从“物理反应”到“化学反应”,达到预定目标,还有大量工作要做,还有很多硬骨头要啃。
按照方案,中央层面的改革任务力争在2023年年底前完成,地方层面的改革任务力争在2024年年底前完成,时间紧、任务重。
专家表示,当下金融部门需要充分认识到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决心和信心,坚持稳字当头,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机构改革任务,让金融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