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地区在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过程中积累了许多好经验。以上海为例,“十四五”期间,上海计划建设筹措60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40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布局在产业园区周边、商务商业集聚区、轨道交通站点附近、新城等区域。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上海已累计推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222宗、规划建筑面积1900万平方米;通过多种方式累计建设筹措各类保障性租赁住房45.3万套(间),供应26.7万套(间),分别完成“十四五”期末规模总量的75%和67%。针对不同需求,上海一些地方又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给进一步细化:“一张床”面向城市一线劳动者;“一间房”面向城市中的新市民、青年人;“一套房”面向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科创人才和家庭型客户。
把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相结合,也是有益的探索实践。广东省出台有关文件提出,支持广州、深圳结合城中村改造规模化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当前,我国正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超大特大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三大工程”建设。以广州、深圳为代表的一些人口净流入大城市,一方面城中村亟待改造;另一方面需要更好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居住问题,将两者结合在一起有助于改善民生、带动投资、拉动消费,是一举多得的好政策。
人口净流入大城市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中,很多都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筹集目标。这些城市正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科学确定推进步骤,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好事办好。对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人员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地方在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将空置的商业办公楼改建为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外来务工人员来城市作贡献,同样是城市的主人,应该保障好他们的住房需求,确保外来人口进得来、留得下、住得安、能成业。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亢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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