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消费税,满足海南自贸港企业开展业务需求的同时缓解资金压力。
海口海关关税处验估管理科科长许玲玲介绍,原辅料“零关税”政策实行正面清单管理,首批清单商品169项,2021年底调整新增鲜榴莲、氯乙烯、航空发动机零件等187项商品之后,清单商品达到356项,包括椰子等农产品、煤炭等资源性产品、氯乙烯等化工品以及飞机和船舶维修用零部件等。
原辅料“零关税”政策之后,海南自由贸易港又相继落地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今年1月5日,海南对外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管理办法(试行)》,提出了50条具体措施。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不久前印发通知,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新增22项商品纳入“零关税”进口清单。面对新情况、新变化,此次出台的文件将进一步增强“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政策适配性。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