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月26日电/据央广网报导,1月25日,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成渝两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互认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自2024年3月1日起,成渝职工医保参保人在两地办理医保转移,可实现缴费年限相互认可、累计计算。
《办法》针对累计年限不达标、单建统筹参保人员(如有个人账户,则不属于单建统筹参保人员)等多种特殊情况,分别设置按当地政策补缴的相关条款,鼓励参保人补缴后享受成渝年限互认的惠民政策。
此前,成渝两地为维护就业人员医疗保障合法权益,已全面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异地就医备案互免以及5个病种门诊特殊疾病直接结算,建设13家成渝双城医保服务工作站,实现两地医保业务“异地办、就近办、马上办、帮助办”。2024年,成渝两地医保部门还将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入住类机构互认、普通门诊费用统筹结算等政策实施,进一步惠及参保群众。
(来源:央广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