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2月25日电/网评:孩子红包岂能粗暴“充公”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付迎红
孩子的压岁钱到底归谁所有?最近,在某地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法院认定,压岁钱是长辈基于亲属关系对晚辈进行的财产性赠与,应归未成年人本人所有,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权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2月22日光明网)
我想每个孩子的童年都经历过数场“压岁钱保卫战”。每逢过年,总会有家长拿出影帝影后级的表演施展红包“骗局”,堪称演技了得、套路重重。最经典的当然是“压岁钱爸妈帮你收着”,结果红包到手还没来得及捂热就被哄骗进了爸妈口袋。还有欺负孩子数学不好的,试图用两张换一张——给出去是红的、换回来的是蓝的。观察下来,号称给孩子的压岁钱,结果有不少被迫上缴“充公”。
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近来法院给出的判例对压岁钱的归属问题一锤定音,压岁钱本质上属于他人的财产性赠与,归孩子所有,不是家长的个人私产,也并非其左手倒右手后重回腰包的人情钱。讲白了,对孩子的压岁钱,父母只有保管权,没有所有权、处分权,家长不能简单粗暴、自作主张地据为己有、装入私囊。
再换个角度看,红包归属背后,实际还蕴藏着不少育儿经。比起“侵吞侵占”,广大家长倒不如从压岁钱入手,引导孩子从小培养理财意识、财产权意识。比如对一些数额小的红包,不妨适当“放权”,留出部分给孩子作为小金库自主支配,在这个过程中帮助他们提升理财意识;对于那些金额大的,也可以从长计议、精打细算,作为长期教育成长基金储备投资使用,和孩子共同管理,也不失为一场别具意义的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