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的突破,绝非朝夕之功。
据瞭解,2019年9月,安徽省监委向省委管理领导班子的省属企业派驻监察专员,设立监察专员办,明确监察专员办向省纪委监委负责、接受省纪委监委的领导和监督,并规范省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加强人员配备,推动增强其监督执纪执法力量。
“织密了监督网,健全了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增强了监督执纪执法力量,但前些年省属企业监察专员办的作用发挥没有达到很理想的效果。”安徽省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负责同志表示,往年各省属企业监察专员办在日常监督、问题线索处置等方面工作质量和数量参差不齐,案件办理往往集中在部分企业。
根据省纪委监委日常监督检查掌握的情况,部分省属企业存在党委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偏松偏软、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等问题。这些问题,省委巡视反馈中也有体现。
安徽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省属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近两年来,安徽省纪委监委每季度定期召开16家省属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调度会,省纪委监委分管、协管负责同志评亮点、点不足、提要求;不定期调度问题线索处置总体进度,听取重点个案办理情况汇报,审核查办质量。去年,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重点约谈了工作相对落后的4家派驻省属企业监察专员,持续传导压力。
省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负责联系省属企业。为保障省属企业监察专员办更好履职尽责,该室探索制定《省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执法操作规范》及各类文书范本,建立健全省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严管体系。同时,采取分片督导、分组督办等方式加强对派驻省属企业监察专员办的监督检查。从日常监督情况、线索处置情况到审查调查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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