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生保障工作中,借机对群众吃拿卡要或者收受礼品礼金的如何处理?在对民生保障显失公平行为定性量纪时,怎样判断情节轻重?
李相忠:“吃拿卡要”是对党员、干部在履职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向管理和服务对象索取好处行为的形象刻画。所谓“吃”,主要是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所谓“拿”,一般是凭借管理权,强拿硬占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物品;所谓“要”,通常是主动地通过提要求、暗示等方式向管理和服务对象要钱要物;而“卡”则是有意刁难管理和服务对象,给其制造障碍,“卡”的目的多是为了“吃、拿、要”。这些违纪行为,本质上是把服务群众的职责当作管理群众的特权,借机以权谋私,体现了“小权力”背后的“大任性”,是党的纪律所不能容忍的。
党员、干部若在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工作中借机对群众吃拿卡要,在违反《条例》第一百二十四条的同时,还违反了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应当合并处理,其中在乡村振兴领域借机对群众吃拿卡要的,还要从重或加重处分。若党员、干部索要财物或者收受财物数额较大,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符合刑法规定的受贿罪构成要件的,则应按照受贿罪定性处理。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典型、情节严重的,可考虑同时在纪律层面对其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进行评价。
卫昌楼:对在民生保障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行为进行定性量纪时,需要综合款物具体类别、涉及对象,已经造成或可能引发的后果影响等方面来把握情节轻重。
第一,看款物需求的紧急程度。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等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看病护理,是兜底的保障,具有特殊、急需的特征。在这四类款物中,救灾救济类、社会救助类款物相比保障类、政策扶持类款物,老百姓的迫切急需性更强,量纪时也可以有所体现。
第二,看行为涉及的范围、对象、金额数量。无论是社会保障、政策扶持还是社会救助、救灾救济款物,涉及的对象范围大小,涉案金额多少等,也是定性量纪的重要考量因素。涉及面广、受侵害的对象越多、金额越大的,一般认定的情节更重。
第三,看作案的时长、次数。要看违纪违法行为是一次还是多次,如果是多次的,一般认定其违纪情节要更重;在违纪时长方面,偶发性的违纪违法行为相比较持续时间长、接连实施的违纪违法行为情节要轻一些。
第四,看造成的后果影响。行为人实施的违纪违法行为是造成多人利益受损,还是少数或个别,以及造成影响后果的范围、程度,有无引发群体性事件、负面舆情等,对党和政府的形象、公信力造成损害程度,破坏党群、干群关系程度等,也是判断情节轻重的重要因素。
第五,看时间节点和行为人的态度。要看行为是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以前还是之后,越往后一般处理越重。行为人的态度,也是定性量纪的一个重要因素,具体结合行为人认错悔错、挽回损失、消除影响等情况判断。
需要指出的是,对民生保障显失公平行为造成的后果要及时纠正:一是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所得,按照应追尽追的原则予以追缴;二是对应由群众所得、侵犯群众利益的,要退赔给群众;三是对有关人员所得的不正当利益,包括财产性利益和政策优惠等非财产性利益,应予以纠正;四是对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影响的,还可采取制发通报、召开新闻发布会、召开群众会议等方式向群众通报案情、释纪说法,消除不良影响、赢得群众理解认可,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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