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个时间点,也是在“二一四渔船事件”获得解决之后。如果台湾当局继续将“二一四渔船事件”拖延下去,即使是“伏季休渔期”结束,“大进满88号”事件也将会“拖下去”。
其实,就连台湾当局自己,也知道“大进满88号”事件理亏。实际上,事件发生当晚,“海巡署”的新闻稿就已经承认,一方面,在大陆海警船与台湾海巡艇的纠缠过程中,“海巡署”的船艇已深入陆方领海基线内,“为避免升高冲突”而停止紧追;另一方面,此案是发生于中国大陆的“伏季休渔”期间,而经过进一步瞭解与查证事发地点属于陆方管辖区域。实际上,当时“海巡署”也说明,其近岸雷达的侦搜范围仅十二海浬,并未能侦探到已经进入大陆海域的“大进满88号”。因而只能是透过“农业部渔业署”、陆委会等多方管道持续与陆方沟通,祈求完满解决此事件。
不过,对于洪姓船长及船只的处理,可能不会“免于刑事处罚”那么简单。虽然现在他没有被羁押,是住在酒店中惟行动受到限制,但由于已经触犯大陆法律,相信大陆方面还是将会给予一定的惩罚,否则将无法维护“禁渔期”的法律权威。实际上,据说当时就有五十至六十艘台湾渔船在此海域违法进行捞捕作业,就连台湾“海巡署”也认为,福建海警只是拘捕“大进满88号”,是“随机作业”,而且还须面对“海巡署”船艇的纠缠。因此,最后即使是“免于追究刑事责任”,也必然会有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在过去,就曾有过这样的处理案例,台湾渔船因违反大陆伏季休渔规定而遭登检,但多数是在缴清罚款后即释放。而这次是扣人又扣船,因而不排除将会没收“大进满88号”。
在“二一四渔船”事件获得妥善解决后,台湾媒体以至是陆委会,都将此形容为“新金门模式”,并讨论是否会成为未来两岸互动协商基础。实际上,陆委会主委邱垂正就表示,过去双方透过各种不同方法与模式,重点都是“官方主导、民间协助”,唯有如此才能维护民众福祉、确保“国安”。不管外界称之为“两岸两会模式”、“金门模式”、“新金门模式”、“澳门模式”、“事务性协商”、“小两会”,甚至“复委托”等,重点都在“政府”主导,官方才有公权力,才能维护“国家安全”及民众福祉,才有能力务实解决民众问题。
而大陆方面却对“金门模式”有不同解读。在“二一四渔船”事件发生后,福建海警加强在厦金附近海域进行执法巡查行动,今次突破台湾当局所谓的“禁止、限制水域”。这个样态,被包括“人民网”在内的大陆媒体形容为“金门模式”,并指出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其一是执法范围的扩大,彰显金门附近海域根本不存在所谓“禁止、限制水域”这一事实;其二是执法向着“全天候”转变,中国海警船有可能在任意时间出现在金门附近海域的任意区域;其三是执法强度的进一步提升,以海警舰艇编队的规模开展执法行动,标志着执法行动转向常规化和日常化,这表明中国海警完全确立了对金门附近海域的实际控制权和执法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