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纪法之审”基本要求,确保执纪执法工作经得起检验
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在审查调查前端、中端、后端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严把事实证据关、定性处理关和程序手续关,努力构建案件质量共同体,牢牢守住案件质量生命线,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
加强服务引导。重点抓好自办留置案件的提前沟通、提前介入工作,规范提前沟通程序,安排专人对案件全程跟踪,当案件承办部门对有关办案程序、事实认定、证据收集、纪法适用等存在疑问时,及时给予业务支持,解答疑难复杂问题,指引取证思路。派员参加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例会,围绕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如何规范取证等内容进行交流,推动办案部门树立“第一次就做好”的工作理念。印发党纪政务法规制度汇编、案件审理工作学习材料、留置案件模拟案卷材料等规范文件,聚焦纪法适用难点问题,突出规范案件办理程序,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提供实用有效的学习资料。
严格审核把关。实行案件质量责任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强化审理案件责任制的办法》,明确主审人、审理组、室务会各自职责,深化审理组作为审理案件“基础单元”的关键作用,坚持审理组讨论及交叉阅卷等有效方式,对事实证据、性质认定、程序手续、涉案财物等进行严格把关。坚持全面审理,充分利用提前介入、形式审核、审理谈话、退查补证等方式进行多重把关,对发现重要问题线索应核未核、处分处理当严不严、涉案财物应追未追、涉案人员应处未处等不符合零容忍精神的问题,做到“应审尽审”。制定留置案件相互协作和通报规程,动态更新、及时掌握在办案件总体情况,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统筹关联案件处理,加大分类指导和监督力度,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提前移送审理、提前报请指定管辖等工作要求,确保留足案件审理时间。
不断总结提升。开展近五年来全市审查调查工作推进情况的专题调研,对2496件案件进行解剖式调研,针对发现的执纪执法理念有偏差、监督重点不突出等具体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形成专题报告,为推动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参考。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用好日常评查、全面评查、专项评查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及时通报情况,落实问题整改,推动定性量纪执法更加精准。从全市范围精选渎职犯罪典型案例进行“复盘”,围绕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焦点、难点问题进行评析,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类似案件提供有效参考。全面收集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职务犯罪案件的起诉建议书、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和判决书,举一反三对各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对比研判、对标找差,不断提高案件审理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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