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深化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加强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市监委同法院、检察院查办职务违法犯罪案件协作配合的有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同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疑难复杂案件会商、信息共享等方面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破解实践难题,就工作中发现的共性和普遍性问题进行讨论,最大限度统一操作办法、达成审理共识;就个案中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会商,推动解决重大分歧、形成统一意见。探索同堂培训合作共促的业务交流方式,与检察院、法院联合开展国有企业渎职行为纪法罪认定相关业务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和认定标准,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共同对案件质量负责、共同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扎实开展回访教育,以热心、真心激励被处分人不忘初心,引导其放下思想包袱,以实际行动传递组织关爱,充分调动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监察对象干事创业、担当奉献的积极性。定期开展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针对部分处分决定执行不及时、不规范、不充分的问题,跟踪督促落实整改,确保处分执行到位,强化和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将查办的精品案件拍摄成视频宣传片进行集中展示,完善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机制,推动形成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
规范申诉复查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对申诉复查复审案件办理流程进行梳理分析研究,规范办理程序和文书模板,专门指定一名副主任牵头的调研指导组具体负责申诉复查工作。凝聚工作合力,将关口前移,积极主动与信访室配合,第一时间化解信访矛盾,通过与相关单位协调,与信访人沟通示证、释纪释法、当面答覆。
秉承“创新之审”优良传统,以丰富调研和制度建设成果提升工作质效
紧扣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工作联系点、纪检监察纪法研究和实践基地定位,聚焦改革实践任务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坚持守正创新,加强制度规范,确保各方面工作高质高效。
当好“直通车”“试验田”“示范区”。坚持守正创新,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的指导下,圆满完成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试点工作,围绕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出台工作指引,推动实践运用具体化、规范化、实效化。加强对纪法理论和实务的研究,先后完成关于“严格违纪、违法、职务犯罪案件证据认定标准”“加强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等调研课题,探索完善差异化证据体系,系统总结全市规范审理指定管辖案件等方面工作经验,全面提升审理工作规范性、操作性和影响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