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对台与对外工作有机结合,外交“围独清零战”扎实推进,“台独”国际空间不断压缩,对美制裁取得成效
外交是主权的体现,也是治权的延伸。近年来,依托我国国家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国际社会一中原则格局进一步巩固,对“台独”的整治也拓展到外事工作领域,取得积极成效、积累丰富经验。蔡英文当局八年来遭“断交”10国,南太平洋岛国、中南美洲两个“挺台”集中板块遭到瓦解,仅剩摇摇欲坠的12个“邦交国”,难以阻挡未来台“邦交”清零的末路。台外事部门意图挖脚大陆邦交国,频频爆出丑闻闹剧,与没有任何主权国家承认的索马里兰,抱团取暖建立所谓“邦交”,变相承认倚外谋“独”的失败。同时,大陆坚决打击“台独”正名运动,推动国际社会规范台湾称谓,大批台驻外机构被去除伪称或迁出首都,促推多个国际组织作出“逐台决议”。坚决封堵台当局参与联合国大会、世卫大会、国际民航、国际刑警等指标性国际组织。此外,中国政府对于在涉华问题上严重侵犯中国主权、负有主要责任的部分美国政客宣布实施制裁,如前国务卿蓬佩奥、参议员麦考尔、前众议员加拉格尔等共计31名人员被列入制裁名单;将参与美对台军售的军工企业洛克希德马丁、波音宇航等等34家企业及实体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对哈德逊研究所、里根图书馆等采取反制措施。⑨
(五)探索“赋权”台湾同胞的融合发展新路,全面落实在大陆的台湾居民、企业同等待遇,以经济杠杆撬动和引领岛内民意
落实对台治权的关键在有效对台治理,而有效对台治理的关键是启蒙台湾同胞从“接受治理”到“参与治理”的政治自觉,因此“治权”与“赋权”形成密不可分的有机整体,大陆长期视台湾居民为“境外居民”、与大陆居民“特殊区别对待”的政策势必面临调整优化。从2018年惠台“31条”、2019年惠台“26条”,以及福建“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不断完善台胞同等待遇,在允许和鼓励台胞参与大陆社会治理、基层工作、司法工作等方面作出了制度创新。大陆以高水平改革开放为总路径,不断深化两岸经济合作体制机制改革,提振台商在大陆增资扩产、长期深耕发展的信心和安全感,大力吸引台湾青年赴大陆创业就业,共享大陆经济发展成果,遏止“台独”势力鼓动与大陆脱钩断链。与此同时,对于“吃饭砸锅”的台湾重点企业坚决予以制裁;精准识别后,或激励或惩戒市场主体,ECFA取消优惠适当照顾对大陆友好企业,禁止农渔产品重点打压深绿票仓,从而明确台胞利益受损责任归属,确立“只要认同就能获利,不认同就吃苦果”的导向,引领民意向“台独”势力施压,2024选举民进党在屏东得票率跌至20年来新低便是成果。2022年8月,大陆严审台湾出口货品产地应标记“中国台湾”,厂商则以贴纸改标签因应,台当局“经济部”未表示反对,这是大陆通过“以经促政”导致台湾当局收敛谋“独”挑衅的成功案例。
三、大陆落实和完善对台“治权”的对策建议
(一)依法善用综合性军事手段,以台海突发事件为契机,以威慑干预巩固“新现状”,以实控落实治权,捍卫和扩大对台管辖权
在近年来对台军事行动的基础上,大陆应善用军事手段在维护主权、落实治权、扩大管辖权方面的实力优势,为台海综合性治理工作保驾护航。针对台军事前哨离岛采取军事控制措。近年来在台当局苦心经营下,离岛军事化进程大幅加快,太平岛红隼反坦克火箭弹永久阵地、2号码头疏浚工程业已完工,澎湖大幅加强雷达阵地对陆侦测,台军装备运补意外曝光。从战略层面考虑,暂不宜发生武装冲突,但可从治权思维出发,以反对离岛武装化为依据,对其离岛补给线、运补船进行封锁围堵、执法检查等措施,形成实质威慑。尤其是太平岛远离台本岛,台方正在建设第二运补中转点,大陆可针对性实施军事反制。针对台湾南北两端海域打破现状建立新常态。对“海峡中线”12海里领海线进一步挤压,要巩固“海峡中线”被抹消的事实,大陆方面应在军舰飞机常态化越线以外,组织舰、警协同出的治权行为。如舰警护航的常态化越中线捕捞作业、海洋勘探油气开采作业、海洋保育作业、海洋气象地质生物各领域科研作业。
(二)精准惠台落实治理能力,借鉴“宣誓制度”的治港成功经验,依法依规对享受红利的台企及人员进行政治考核
大陆方面本着“两岸一家亲”理念和打造两岸共同市场为导向,以惠台措施对台单向让利,2023年两岸年贸易逆差高达1300多亿美元。这反成为“台独”政权发展岛内经济,稳固其执政地位,大量军购武器以武拒统的经济基础。马英九时期两岸签署的ECFA被蔡英文当局执政八年“概括承受”。对此,大陆应落实在经贸领域的对台治权:一是两岸经贸依照对等互利、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原则,对ECFA框架内各关税优惠项目,公告给予缓冲期后,逐项收回原有单方面让利措施;二是坚决封杀台参与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的企图,如CPTPP、IPEF;三是对于台商赴陆投资兴业,以市场化机制调节,不再给予超国民待遇。同时,精准惠台让利应以政治素质考核予以衡量,建议参考香港特区“宣誓制度”,签署《认同一中、反对“台独”承诺书》,一旦查实有违反情形,便依法取消其享受待遇资格、幷上缴其原先享受的减免款项,对因收回原有优惠政策而利益受损的企业、个人,可要求每年提供不支持“台独”、未向“台独”势力提供经济捐输的自我检视报告,审核通过后恢复享受优惠措施,幷对审核通过对象加大扶持力度,强化其支持反“独”的经济诱因。对于上市企业、大型企业在陆分支机构,考虑到其企业经营实际,要求其向政府提供政治献金报告,限定与台“监察院”公告政治献金一致,一经发现有所隐瞒将予以处罚。可通过两岸企业间供应链关系,进行互相背书认证,承担连带责任。对于岛内基层农业、农民群体,可通过认同“九二共识”的岛内地方县市负责人进行政治背书,或组织当地农民个人、农会、互助组织等赴陆提交《承诺书》,减少“代理人”、“两面人”盘剥空间。
(三)涉外战线政经结合,以“一竿子插到底”的创新举措促使台湾民众明辨是非,直接体现以治权促主权的严肃性、有效性
赖清德上任后“台独”挑衅必将更加猖狂,大陆方面须坚决绞杀“台独”的国际活动空间,多措幷举建立“微观涉外对台治理体制”。首先,针对台现有“邦交国”,客观认识其经济援助利益唯上的特点,综合利用中国国际影响力和经济实力,展示“弃台”对其国内发展,尤其是进出口贸易经济发展,摆脱债务危机、抵御美元霸权盘剥的战略价值意义,以经领政推进对台“外交”清零行动。针对台与世界主要国家加强发展实质关系,在中东欧波罗的海三国打开缺口的现实,应客观认识中国大陆对于部分国家双方贸易关系失衡的内在原因,主动作为,强化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如东欧17+1)的利益平衡和分配,从根本上防堵台方有机可乘。
若民进党当局继续从事“台独”分裂挑衅活动,建议适时启动“中国台湾地区护照”的可行性评估与制发工作,将该证件作为国家统一前,获得中国政府认可的台湾居民海外旅行证件(而不是仅仅具有“往来大陆”意义的台胞证)。推出“中国台湾地区护照”与“中国港澳特区护照”具有相似性,均意在宣示我对台方针“和平统一、一国两制”不变,也意在适度区隔台湾同胞所持证件幷非是“一国一制”意涵的普通中国护照。该证件推出后,一方面可开放和鼓励在大陆常住台胞、岛内台胞与海外台胞通过公安机关、使领馆、中旅社或线上小程序免费申请获取,另一方面逐步推动友好国家承认“中国台湾地区护照”、否认台当局制发的“中华民国(台湾)护照”。
(四)进一步加强科技自主,确保打赢芯片战、科技战,化解台当局“治权”经济支撑和域外干涉动机
台湾问题国际化,域外国家发声介入,除了美拉盟友遏华的主线外,另外一重要原因是为了自身半导体供应链安全。美胁迫台积电及其配套产业链转美设厂,德国、日本积极跟进配合强化所谓“民主供应链韧性”。台当局也充分利用芯片制造业的绝对优势,以“护国神山”、“硅盾”自我打气,诱引世界主要国家与其发展实质关系;同时,以台积电为代表的半导体产业链,也是维持岛内经济发展动能和高薪工作岗位、对大陆形成巨额外贸顺差的最关键领域。对此,大陆方面应坚持科技自主自强,发挥新型举国体制的优势,在芯片制造尤其是高端芯片领域比拼赶超,形成自身市场和技术竞争优势。吸引台芯片产业链高端人才赴陆就业创业,通过5-10年努力,消除台湾最后一项对大陆的比较优势,抹平“卡脖子”短板,抽离美国以外的域外主要国家介入台海的其中一项动机。
(五)以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为试点,对台综合治理预置,实现台胞在陆同等待遇与在台福利制度兼容性,开放台籍司法人才
应紧抓目前岛内社会民意对闽台融合、福建示范区仍然具有期待感,尚未被岛内政治势力和美西方妖魔化、污名化的宝贵契机,高效务实推动闽台融合发展新路。首先,在民进党继续执政的情况下,实现厦门-金门、福州-马祖的地方政府协商合作制度化,努力推动民进党当局授权金门、马祖地方政府与大陆方面洽谈“新四通”建设事项,善用厦门经济特区立法权,在汲取地方省市涉台立法有益经验基础上,推动厦门市人大讨论制定《促进厦门与金门融合发展条例》幷在立法过程中充分发扬全过程人民民主、邀请金门及岛内有识之士参与,同时通过各方面交流工作,促成金门县议会(议员)通过具有同等政策意涵的决议或倡议,以地方立法形式推动两岸融合发展稳步进入深水区。同时,对于在大陆完整接受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未遭受“台独”教育侵蚀的新生代台籍青年给予完整国民待遇,开放应届考录公务员、军警、律师、教师、国企等。对于在台湾大量存在的因生活所迫断缴劳保健保、但具一般能力水平的劳动者,可给予重生选择的机会,赋予准国民待遇,在大陆分年龄续接养老及医疗社会福利待遇。此外,由于大陆民事司法制度不涉及国家机密,政治安全风险较低,故建议进一步开放政治素养合格的台籍法律人才在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报考法院、检察院职位。
四、结语
2014年6月,国务院新闻办发布的《“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首次公开提出“全面管治权”概念,是对“一国两制”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发展和创新,幷指导了此后一段时期香港由乱到治、由治及兴的历史性转折,对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完全统一具有重大借鉴意义。“全面管治权”即“治权”,充分说明中央对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与维护国家统一实践的高瞻远瞩与深谋远虑。2019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指出,“一国两制”在台湾的具体实现形式会充分考虑台湾现实情况,会充分吸收两岸各界意见和建议,会充分照顾到台湾同胞利益和感情。在确保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前提下,和平统一后,台湾同胞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等将得到充分尊重,台湾同胞的私人财产、宗教信仰、合法权益将得到充分保障。习总书记在新时代对“一国两制台湾方案”的擘画,描绘了愿景、明确了底线、指明了路径,进一步突出了落实、推进、巩固和完善对台“治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因此,有必要对统一后对台“全面管治权”在统一前如何先行探索和积累,展开更深入研究,幷转化为具体政策措施。
参考文献:
①杨光斌:《以治权夯实主权,是香港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观察者网,2019年11月4日,网址:https://www.guancha.cn/YangGuangBin/2019_11_04_523801。
②许世铨:《“后九二共识”一中框架之探讨》,《中国评论》2012年5月号。
③ 李秘:《台湾“治权”问题论析》,《中国评论》2014年5月号。
④王邦佐、王沪宁:《从“一国两制”看主权与治权的关系》,《政治学研究》1985年第2期。
⑤王英津:《两岸政治关系定位研究》—“主权—治权分析框架下的两岸政治关系定位”九洲出版社,2016年,第105页。
⑥陈桂清:《两岸融合发展的理论建构》,《现代台湾研究》2021年3月号。
⑦《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人民日报》2023年9月18日01版。
⑧《陈雪生:说中国是我的祖国也不为过,应欢迎新四通》,台湾“中央社”,2023年10月6日台北电。
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制裁-外交部公布的制裁》,中文维基百科,查询日期:2024年7月12日。
(全文刊载于《中国评论》月刊2024年10月号,总第322期,P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