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双方重申,要秉持传统友好初心,牢记共同理想使命,久久为功加强中越友好宣传。共同办好2025年中越建交75周年暨“中越人文交流年”活动,增进两国人民尤其是年轻一代的相互瞭解和友好感情。支持两国地方特别是边境省(区)开展交流合作。中方支持越方在重庆设立总领馆。支持加强中越友好宣传,鼓励开展两国媒体、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合作,通过党际、青年、友城及友好组织等渠道,用好广西、云南、广东、重庆等省区市红色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研学、文旅、民间友好交流活动。
双方宣布德天(板约)瀑布跨境旅游合作区正式运营,鼓励双方游客赴对方国家旅游,促进旅游业、航空合作快速复苏和健康发展。
双方同意落实好各类来华留学奖学金项目,鼓励留学生往来。双方将开展职业教育合作,加强两国高校智库交流,充分发挥中国在越文化中心作用。中方欢迎越南在华设立文化中心。加强卫生保健、传统医学等领域交流合作。
九、双方重申,加强多边协调配合是具有战略意义的中越命运共同体建设的应有之义,将坚持弘扬多边主义,秉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等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共同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捍卫国际公平正义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利益。坚定不移推动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和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共同反对霸权霸凌霸道,共同反对强权政治,共同反对各种形式的单边主义。
双方同意推动在人类命运共同体、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和全球文明倡议等重大理念和倡议框架下合作。双方主张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础上就人权问题开展交流合作,推动加强人权领域国际对话与合作,坚决反对将人权问题政治化、工具化和双重标准,坚决反对借人权问题干涉别国内政。加强在联合国、亚太经合组织(APEC)等多边平台协调配合,在国际组织职位竞选中相互支持。中国支持越南主办2027年APEC会议,支持越南加入各项多边机制并发挥作用。
双方同意,共同推动开放的区域合作。中国支持东盟建设团结、统一、自强与发展的东盟共同体,在不断演进的亚太地区架构中保持中心地位,愿同东盟国家携手推动关于共建和平、安宁、繁荣、美丽、友好“五大家园”的倡议,高度评价实质性完成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谈判。双方同意加强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框架下各领域合作,致力于构建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加强在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框架内合作。
双方一致认为,各国关系发展应遵循《联合国宪章》、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坚持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坚持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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