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农村互助养老模式优势
互助养老作为农村老年人之间提供生活照料、健康关怀和精神慰藉的重要方式,在农村地区具有哪些优势?
王德福(武汉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互助养老是一种在地化、低成本的社区养老模式,特别适合农村地区,受到农村老年人的认可和欢迎。互助养老的基本特征是社会互助,是社会群体基于互惠原则解决部分养老需求的模式。参与主体是有相应养老需求的老年人和有服务提供能力的社会力量,可解决的养老需求包括日常探视、精神慰藉、简单照料、社群活动、权益维护等,通过无偿或低偿的方式,实现居家、社区等在地化养老。互助养老的具体形式多种多样,可因需而建、因地制宜。
农村地区具有发展互助养老的社会优势。农村是“熟人社会”,拥有支撑互助养老可持续运作的社会资本和道德资本。过去,一些大城市曾探索“时间银行”等互助养老形式,通过志愿服务时长的存蓄和支取实现互惠平衡。遗憾的是,城市大多属于“陌生人社会”,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且人员流动性较强,这导致长周期的互惠平衡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而效果并不理想。农村地区的优势在于熟人关系提供了社会资本,厚重的人际信任和相对稳定的交往预期,为长周期的互惠平衡奠定了社会基础。而且,互惠是乡土社会伦理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较强的社会认同,有助于消解不确定性。
农村地区具有发展互助养老的组织优势。村集体是农民生产生活的组织者,拥有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较强的社会权威。村集体有能力把村民中的积极力量动员起来,例如留守妇女、低龄活力老人以及在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中年人等,并基于养老需求与相应人群实现精准对接,以此实现组织化互助。与纯民间的自发互助相比,由村集体牵头的组织化互助可大幅提高互助养老的实现概率、运行效率和可持续能力。
互助养老特别适合农村地区。首先是在地化。在地养老是国际公认最适合老年人的养老模式,对农村老人来说尤其如此。在生活了一辈子、寄托了一辈子情感的村庄安享晚年,不应成为奢求,而应成为绝大多数农村老人的现实。互助养老基本可以满足老年人的主要养老需求,例如日常探视、送餐、清洁、代购等简单照料。农村老人迫切需要公共活动,在子女无法陪在身边的情况下,留守在村的群体能够开展日常活动,帮助空巢老人大幅减少孤独感、空虚感,避免独居在家可能产生的风险。湖北一些村庄试验组建互助养老的老年人协会,主要功能是组织老年人开展日常活动和节庆活动。20年来,老年人协会成了村里老年人的主心骨、知心人,每年由协会组织、老人自发参与的重阳节晚会热闹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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