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委牵头抓总,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督促省农业农村厅成立工作专班,从纪检监察机关和职能部门两个层面加强统筹调度,细化整治重点。各市(地)因地制宜确定整治重点,合力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我们对历次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问题整改、线索处置、案件查办以及建章立制情况开展‘回头看’,深入查找重视不够、措施不实、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同时推动开展‘三资’再清查,精准发现问题,坚决查纠整改。”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资产共有多少、资源如何分配、资金怎样利用,是监督重点。为了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底数,黑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结合农村土地确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化收”等工作,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再清查”,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白条入账”,财务信息不公开,违规占用、低价租售农用机械,违规发包农村机动地……专项整治期间,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共清查问题1.7万余个。针对排查出的资金、资产、资源类问题,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推动各地各部门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做到该建账的建账、该纠正的纠正、该清收的清收、该退赔的退赔。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6974个,回收公共土地资源32.68万亩,累计追缴挽损金额1亿元。
严督实导,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成立4个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分两轮次深入全省13个市(地)84个县(市、区)实地督导,下沉139个乡镇124个村屯开展明察暗访,制发相关提示提醒函20份。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下发监督工作提示311份,督促职能部门对自查自纠、监督发现、审计移交的问题强力整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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