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常态长效,建章立制规范监管
近日,抚远市纪委监委联合各乡镇纪委对全市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要求通过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等途径,对“三资”管理、处置、使用等方面情况对群众进行公布,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确保基层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推动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正规化管理,是开展专项整治的题中应有之义。黑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查办案件与突出问题整治相结合,针对发现的问题和查办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强化类案分析,深入剖析问题背后原因,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制度机制,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健全监管体系。
日前,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纪委监委指导北疆乡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通报原乡长张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贪占村集体资金的违纪违法案件,乡党委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系统梳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典型案例,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专题片、编发案例通报等形式,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督促各地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警示教育,将身边人的惨痛教训,变为党员干部听得懂、看得见的深刻警醒。
针对专项整治发现的管理短板和制度漏洞,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透过问题表象,深刻剖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对策,督促有关省直部门举一反三,推动同类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向有关部门制发纪检监察建议242份,推动建立、完善相关制度438项。
省农业农村厅制发《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暂行)》《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试行)》,有效纠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资产管理混乱问题;各市农业农村局针对农村“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制度12项;各县(区)农业农村局结合当地专项整治“回头看”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制度94项。
依托信息化手段,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充分发挥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便民服务平台和信息化监管平台作用,进一步规范农村产权交易,督促未上平台的农村产权交易应上尽上,交易系统未接入省交易平台的应接尽接,以平台的公开交易解决随意发包、低价发包、超期发包等问题,确保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运行。通过持续优化平台功能,加强使用情况的数字化、智能化监管,推动“三资”管理更加规范。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惩、治、防”一体推进,找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风险点,强化监管责任落实,确保集体“三资”有人抓、有人管。伊春市纪委监委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乡镇和社区财务整顿力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审核常态化机制;肇东市纪委监委推动相关部门制定《肇东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意见》,明确资金管理、凭证管理、资源管理、资产管理等流程,有力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质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