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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外交部例行记者会全文
http://www.CRNTT.com   2021-10-29 00:29:36


 
  王毅国务委员在讲话中指出,中方希望看到一个和平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和谐、睦邻友善的阿富汗。面对新形势,各方应当在尊重阿富汗主权、领土完整,坚持“阿人主导、阿人所有”原则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涉阿问题协调合作,推动阿富汗形势止乱回稳,防范阿富汗安全问题外溢,支持阿富汗走上良政善治之路。

  中方提出四点建议:一要积极接触引导。要重视阿富汗临时政府的适应性和可塑性,以理性务实态度同其对话交流,增进相互信任,施加正面影响。二要扩大多边协调。要推动各类涉阿机制相辅相成、形成合力。美国等西方国家应对阿富汗脱困重生承担起首要责任,当前尤其应尽快解除对阿单边制裁,使阿国家资产尽快用于民生急需。三要加强反恐合作。不仅要鼓励阿富汗新政权同恐怖势力划清界限,还要支持其自主、坚决、有效地打击包括“伊斯兰国”“东伊运”在内的各类极端恐怖组织。积极考虑适时同阿方开展双多边反恐对话合作。四要推进和平重建。作为邻国,应采取协调有力行动,逐步扩大同阿富汗的经贸往来,探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帮助阿富汗参与到共建“一带一路”的合作进程中来。

  王毅国务委员还表示,在首次外长会上,中方宣布向阿富汗提供2亿元人民币紧急人道主义援助,首批援助物资已经运抵喀布尔,剩余物资正陆续发运。中方将继续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向阿富汗人民提供支持和帮助。

  与会各方强调,当前阿富汗局势正处于关键时期,阿邻国及重要地区国家应及时协调立场,发挥更大作用。国际社会应在尊重阿富汗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前提下,同阿方积极对话接触,多加鼓励引导。对阿当前困局负有主要责任的国家应该切实履行承诺,向阿富汗提供急需援助。会议发表了内容丰富、基调积极的联合声明。根据各方共识,第三次阿富汗邻国外长会将于2022年在中国举行。

  《北京日报》记者:中国全国人大于10月23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中方出台该法律有何考虑和目的?

  汪文斌: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陆地国界法》。当天,习近平主席签署第九十九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并宣布该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陆地国界法》共七章六十二条,明确了陆地国界工作的领导体制、部门职责、军地分工,规范了国界划定、勘定程序,涵盖了陆地国界及边境的防卫、管理和陆地国界事务的国际合作等内容。

  中国有约2.2万公里的陆地边界,与14个国家接壤,制定出台《陆地国界法》主要目的是进一步统筹规范和加强国界管理,并推动相关领域国际合作。这是中方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也是正常的国内立法活动,既符合中国国界工作实际需要,也符合国际法和国际实践。

  该法对中方遵守有关陆地国界事务的条约、按照平等互利原则同陆地邻国开展国际合作和处理陆地国界事务等有明确规定,不会影响中方履行已签署的现有涉边条约,不会改变中国同陆地邻国开展边界管理与合作的现有做法,也不会改变中方在相关涉边问题上的既有立场和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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