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可成为东西方民主观念与制度竞争交流平台
中评社记者:您认为香港如何才能发展出一套,与西方选举制度和内地选举制度都不同的港式优质民主制度?有香港特色的民主制度应该具备哪些要素和特点?
田飞龙:香港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则是由“一国两制”和基本法奠定的。港英政府在殖民统治的绝大部分时间内实行总督独裁统治,没有民主发展的基本规划,即便是1980年代后启动的“代议制民主”改革,也是急功近利的“撤退布置”以及安插效忠港英的华人代理人而已。但港英的“民主撤退”与香港反对派的“民主抗共”产生了重要的勾连与共鸣,造成了香港民主运动的“不忠诚基因”,不仅对回归后香港民主发展造成严重干扰和破坏,更是毒害了香港青少年的民主观念与国家认同。香港选举制度改革贯彻“爱国者治港”,就是要为香港民主奠定真正坚实和具原则性的制度前提,使香港民主落实于合法及有序的理性范畴。
香港民主必须尊重“一国”前提,而其中包含着社会主义体制架构和因素。香港民主不能危害国家安全,不能反对党的领导,否则就会游离于中国统一的宪法秩序而造成颠覆性后果,占中和修例风波证明了这一点。香港民主又不同于内地的社会主义民主,其基本原则与西方民主存在共通性。这是香港民主的规定性,也是“一国两制”的约束性。故香港民主必然是中西之间的混合形态,是香港特色的民主政制模式。无论是“一国一制”方向的民主改造,还是完全西化的民主运动,都不符合香港民主的规定性与本性。
香港特色的民主制度应当具有如下要素:其一,严格的地方民主定位,不能对标独立政治体的民主标准;其二,爱国的前提,即“爱国者治港”作为民主发展的黄金法则与红线,偏离这一红线的民主诉求是不正当的,且可能具有颠覆性,香港过往的民主历史已有明证;其三,法治的前提,即香港民主必须在宪法与基本法构成的特区宪制秩序内展开,不能以颠覆性方法反噬这一宪制秩序;其四,多元性特征,即香港民主需要反映社会阶层与利益的多元性,引导和塑造爱国前提下的香港多元社会的政治发展;其五,反对外部干预,即香港民主应当与外部势力严格切割,不作外部势力的代理人,不勾结外部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其六,全球化角色,即香港民主在保障爱国者治港与自治主体性的条件下,应当延续其国际联系和国际开放性、自由度,以及面向全球化的基本制度和安排,为国家的全球化战略提供恰当的支持力量。
香港民主作为“一国两制”制度实验的有效组成部分,不仅可以对西方民主的民粹化和撕裂化提供某种补救方案,也可对内地的社会主义民主的政治开放和参与实践提供先行试点的参考意义,成为东西方民主观念与制度竞争交流的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