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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行政协调会共识 拉高两岸政治协议门槛
http://www.CRNTT.com   2019-03-26 10:49:39


“行政院”发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达卡)。(中评社 资料照)
  中评社台北3月26日电/蔡政府将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紧缩两岸交流,并列为优先法案。“行政院”昨天举行行政立法协调会报达成高度共识,“行政院”发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达卡)会后表示,对于两岸政治协议的订定,与会的共识是高于“修宪”门槛的“双审议、人民公投”。

  何谓政治性协议? Kolas说,任何会冲击台湾宪政及政治的协议都算,但相关定义未入法,未来会再订定施行细则。陆委会主委陈明通在会中表示,服贸协议就是属于有重大政治冲击的政治协议。

  陆委会重申是落实蔡英文的四个必要及三道防护网,依此建立民主防卫机制,签署认识政治协议都必需要经过“国会”双审议及人民公投。

  Kolas说,根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涉及政治议题的协议,“行政院”要于协商开始前90天向“立法院”提出协议缔结计划及宪政冲击影响评估报告,并经3分之2“立委”出席及3分之2“立委”同意,才可以进行协商。若双方谈判协商无法依照缔结计划进行,得经“立院”2分之1以上决议,要求负责协议的机关终止协商,并向“立法院”报告。

  Kolas表示,缔结计划完成协议草案的谈判后,15日内经“行政院”院会决议报请“总统”核定,“总统”核定后15日内,由“行政院”公开协议草案完整内容,函送“立法院”审议,经“立法委员”4分之3出席、出席委员4分之3同意,再办理全国性公投,获得有效同意票数超过半数,即为协议草案通过,由“总统”公布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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