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题:福建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政策分析 作者:黄丽华(福州),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国际商学院教授;李非(厦门),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温州市台湾研究中心首席专家;殷曼(厦门),本文通讯作者、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摘要】福建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应按照“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的思路,紧紧围绕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的发展目标,积极探索新路径,努力打造新模式,建立一整套适应科学发展和体制创新的政策机制,在扩大对台开放上探索新路,深化同等待遇,落实以惠促融;在扩大利用台资上探索新路,深化经贸合作,强化以利促融;在扩大对台交流合作上探索新路,率先应通尽通,突出以通促融;在争取台湾民心上探索新路,深化交流交往,着力以情促融,全力打造“两岸共同家园”,共筑“中国梦”。因此,充分利用福建特殊的对台区位优势、工作基础和中央的政策支持,在进一步落实“同等优先、适当放宽”政策的基础上,把探索新路工作融入对台总体政策框架中,有步骤地让一些带有探索性的经济贸易合作议题在福建先行先试,发挥“政策试验”的功能。
两岸融合发展是两岸合作的高级形态。要使两岸合作之路越走越宽,就要不断推出有利于促进两岸融合发展的政策利益产品,惠之以利,以利促融,与台胞共享大陆经济发展的红利,增强民族凝聚力,做到心灵契合。两岸融合发展的探索需要在适合的示范地区建立合作试验机制,总结经验,复制推广。推进两岸融合发展,应从区位条件出发,立足于现有的经济基础,着眼于未来的发展潜力,突出地缘经济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的先天作用。因此,探索两岸融合新路、建设两岸共同家园,可以首先在局部区域、局部领域、局部产业中进行初步的试点,通过试行取得经验,在条件成熟时,再逐步扩大到其他区域。从区位条件看,福建在对台工作全局中具有独特地位和作用。为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2023年9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充分发挥福建对台区位优势和先行示范作用。①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应在“九二共识”的基础上,积极发挥政策引导作用,让经济规律主导,以促进福建社会经济繁荣为主轴,积极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全面深化闽台经济合作,有步骤地让一些带有探索性的经济贸易合作议题在对台前沿地区先行先试,发挥对台政策先行先试的带动作用,突出对台区位优势,推动闽台合作从小“三通”到新“小四通”:通水、通电、通气、通桥,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
一、福建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现实意义
福建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应按照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的思路,践行“两岸一家亲”理念,紧紧围绕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的发展目标,积极探索新路径,努力打造新模式,在福建全域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的两岸合作新模式和新机制,以作为完善两岸经济合作机制的政策导向与发展方向。
(一)深入推进对台先行先试的有效尝试
当前福建社会经济发展面临难得的重大历史机遇和前所未有的政策施展空间。随着两岸关系的变化,新时代习近平对台工作思想的提出为福建积极有效地开展和推进对台政策先行先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施展舞台,也对福建提出了新的更高标准和要求。在新的形势下,充分发挥福建在对台交流中探索新路的作用,可以更好地服务两岸关系稳定发展的大局。因此,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政策定位应与“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区域、对外开放综合通道、东南部沿海先进制造业基地、重要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相衔接,更加超前,更加具体,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尤其在对台经贸、航运、旅游、邮政、文化、教育等方面,实行更加灵活开放的政策。
(二)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的重要步骤
两岸经济关系在从功能性整合走向制度性整合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政治障碍,需要通过一系列探索实践来完善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因而要统筹安排,从点到面,从局部到整体,逐步推进。福建在这方面就可创造一个有利的“外壳”和平台。没有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合作试点,就难有一揽子解决两岸经济制度化安排的政策问题。可见,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既为两岸合作提供新的平台和载体,又为两岸关系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和机遇。只要找准自己的定位和发展方向,有效地促使福建在资源、劳力和制造等方面的优势与台湾在资本、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优势相互结合,形成两地互补、互利、互惠以及相互依存的关系,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就能展现出美好的发展前景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三)建设海峡经济圈的战略举措
随着中国大陆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行政区划为主体的经济管理模式逐渐被打破,以经济关系为纽带的区域经济协作日益得到加强。各地根据自身的资源条件、产业优势和技术基础,不断加强相互之间的经济联系,从而出现了多种形式的区域经济合作。从珠江三角洲到长江三角洲,从环渤海经济区到中西部地区,从东南沿海地区到一带一路沿线,区域之间既出现相互合作的趋势,又形成相互竞争的态势。在以“内循环”为主的“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通过建设海峡经济圈,积极开展对台先行先试,大力促进“海峡经济区”的形成,符合深化沿海开放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际要求,也是中国大陆区域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政策实践,就是对惠台利民政策的进一步深化。
(四)扩大对台交流合作的重要部署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可提升至“推进祖国统一大业的战略部署”的高度来考虑。福建在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中有着不可替代的独特优势和重要地位。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福建时,要求福建加快发展,稳步推进两岸经济交流合作。这些都表明福建对台政策先行先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新的形势下,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在拓展两岸人员往来通道、搭建两岸经贸合作桥梁、做好台湾人民工作等方面形成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对台工作平台,将有助于福建在两岸交流合作中更好地发挥前沿基地和桥梁纽带作用。
二、福建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主要内容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构筑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推动两岸交流合作向更广范围、更大规模、更高层次迈进,是促进两岸关系稳定发展和区域繁荣的重要手段。福建作为两岸融合发展的特殊区域,以政策创新作为其发展催化剂,成为中国大陆最具发展活力的区域。因此,紧紧围绕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的发展目标,在扩大对台开放上探索新路,深化同等待遇,落实以惠促融;在扩大利用台资上探索新路,深化经贸合作,强化以利促融;在扩大对台交流合作上探索新路,率先应通尽通,突出以通促融;在争取台湾民心上探索新路,深化交流交往,着力以情促融,全力打造“两岸共同家园”,共筑“中国梦”。
(一)在扩大对台开放上探索新路,深化同等待遇,落实以惠促融
围绕福建建设发展目标,全面改善投资环境,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落实保障台胞福祉和享受同等待遇的制度政策,构建公共服务平台,提高福建的改革开放水平。
1.构建公共服务平台,优化投资软环境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行政审批方式,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能和办事效率,率先实行审批管理“零收费”制度,构建服务型政府。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进政事、政资、事企、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强化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责。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手段,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促进技术服务、标准检测、网络信息、培训、现代物流等产业集群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涉台法律法规,为台胞投资兴业、交流交往提供便利服务和法律保障;健全台商、台胞、台属接待服务制度,定期召开台胞台企座谈会,帮助解决台胞在社会生活中的困难和台商在生产经营中的问题
2.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投资硬环境
以对台招商引资的各类科技工业园区为重点,加快园区建设,完善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配套,为产业集聚发展提供功能更加完善的载体;在交通设施建设方面,加快建设高速铁路、沿海大港、新机场和高速公路改扩建,形成以高速公路、高速铁路为主骨架,海、空港为主枢纽的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成为服务海峡西岸及周边地区发展新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
(二)在扩大利用台资上探索新路,深化经贸合作,强化以利促融
针对台湾产业发展特点和对外转移趋势,加大对台招商引资力度,着力推进与台湾先进制造业、金融服务、旅游会展、航运物流、商贸、文化创意等方面产业的对接,提升产业合作规模、层次和水平,全力打造两岸产业对接的集中区。
1.加大对台招商引资力度,扩大利用台资规模
抓住国内外新一轮产业链重构和生产要素转移的契机,跟踪台湾产业发展动态,密切与台湾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的联系,依托各类产业园区,突出“以台引台”,促进两岸产业对接。以优化产业结构和增强竞争力为核心,以重大项目、高科技、高附加值项目、生财项目为重点,着力引进一批高质量的产业链龙头项目和配套项目;以台商联合会、台商投资企业协会为中心,充分发挥台商与台湾厂商协会联系密切的优势,针对性地邀请台湾工商界人士到福建进行考察,促进两地产业合作。
2.完善科技发展机制,有效提高利用台资水平
注重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智力资源,加大多元化科技投入,提升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支撑。推进国家级对台科技合作与交流基地以及集成电路、光电显示产业集群建设,重点引进开发智能芯片、液晶显示、太阳能、节能汽车、精密仪器、碳纤维等高附加值的新技术、新产品,打造高新技术产业重要基地。加强对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幷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切实增强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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