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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记者会:以市民为中心 以经济为主轴
http://www.CRNTT.com   2024-10-17 00:35:49


特首记者会现场(中评社 段晓鲁摄)
 

  记者:特首,你好。首先想问关于“劏房”方面,之前中央希望香港告别“劏房”,普遍认为是不再有“劏房”,没有“劏房”。但这次改名为“简朴房”,规范化、制度化,在政府的施政里,是否想规范化、制度化后,就等于告别“劏房”?还是只是“换汤不换药”?第二,想问烈酒税,现时八成半的烈酒入口价格都是200元或以下,所以流通市面的烈酒都不会受到影响。这次减税的实际成效有多少?可以刺激到多少高端市场的交易?谢谢。
 
  行政长官:首先,我们提及“劏房”,每人的理念都不一样,但我刚才,又或在立法会宣读《施政报告》时说,不同“劏房”的环境很不一致。第一,如果整个社会有11万户人住在这些分间单位,而且不是住一段短时间,因为“劏房”问题累积多年,即是有11万户人真的有住在这类单位的需要。
 
  这类单位良莠不齐。在我们调研时,有几个资料值得和大家分享。我们看到有些单位面积少于7平方米,有些则差不多有20平方米。我们问住户,有什么理由让你住在现时的单位呢?有80%说因为交通,另有80%是因为地点方便,即是他住在这些单位是因为交通或地点方便,他可能已经有物业。另外,当然有一部分人说是由于租金,有六成是因为租金,所以相对来说,租金较其他单位便宜,这亦证明有一部分人不是很有能力负担高昂租金,所以是有需要的。但有一些住在这类分间单位的住户亦赞美其单位,例如有15%说是因为治安好,10%是因为卫生好或符合其要求,还有15%说单位面积符合其要求,面积亦足够大。即是说,在“劏房”户里,当然绝大部分,我们觉得环境要提升,但亦有一些“劏房”是符合居住者要求,包括认为治安好、卫生好、面积够大,符合其需要,即是真的良莠不齐。所以处理整个分间单位问题,我们一定要看清楚事件的本质是什么。第一,实质有11万住户的需要;第二,我们亦要按部就班,既提升它们的标准,亦能处理真正的住屋需要。
 
  订立“简朴房”的标准方面,经过调研,在平衡所有需要后,我们提出用这个标准来取缔劣质分间单位,劣质的我们不会让它存在。这个过程,如果我们处理得满意,我强调这是最低标准,市场亦会不断演变,令将来只有更好环境、更宽敞的单位才能租出的话,我觉得市场亦会向这边走,所以我们处理这个问题,其实是配合三个我们觉得一定要考虑的因素。第一,“简朴房”的新市场会是怎样?我们订立了一些标准,我在新闻报导看到,已经有装修公司认为因为有标准订立,就真正知道市场的规则是什么,他们从而会有多一至两成的工程,相信今年内都会如此。即是说,我们会有一个“简朴房”的市场建立起来。这个市场如果真的建立起来,当然会有供应量,而供应量亦要按着市场标准。如果将来的市场,人人都希望住得大一点,市场的供应亦可能不断演变。但在目前来说,我们知道要处理的问题,需求数量颇大,亦不是一个容易的问题,我们会有序地按照实际情况去做。
 
  另外,我设定了“简朴房”的制度,第一,要经过立法阶段,立法时我相信不同人士都会给予意见优化整个制度,亦会充分在立法会讨论。另外,我们会设立充足的登记期,让所有现有的分间单位登记,但新进入市场的已经不准登记,那么如何决定是新进入市场的呢?就要看它有没有租客,新进入市场的因为没有租客,所以准入门槛就是“简朴房”的标准。这样做是要控制数量,不让劣质“劏房”数量加大。除登记期外,我们会设定一个宽限期,宽限期是让已登记的分间单位去作改动。我们计算过,简单改动可能涉及数千元,较大型的可能涉及数万元或10万元左右。但因为我们看到,如果一个单位,分间与不分间的租金差异可以以倍计,而它只需要一次过符合标准,找认可人士确认后,就可以在市场运作多年,很容易计算到盈利,所以市场是有的。另外,我们配合公营房屋整体的建造和政策等,目前来说,制订这个标准,我们相信可能会有三成的现有住宅楼宇分间单位需要作改动。
 
  我很重视执行的灵活性和弹性,因为一个累积十多年,甚至可能二十年以上的问题,我们不能一蹴而就,我们都很重视市民的生活需要,所以我们会按照实际情况,授权房屋局局长监察每批分间单位,如果不符合“简朴房”标准,会按照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采取行动。简单来说,如果当房屋局局长决定采取行动,而我们知道有关单位的现有住户可能已经符合“上楼”、已经轮候到的话,我们当然可以先易后难的方法处理。我强调一定要容许弹性处理,一定要有序、分批,确保整个处理过程符合整体有序这个重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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