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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的两岸论述:演化轨迹与可能动向
http://www.CRNTT.com   2018-09-08 00:18:39


 
  此时,蔡英文的两岸论述将呈现出如下演变逻辑:⑴“接受中华民国现行宪政体制”→⑵“接受中华民国宪法”→⑶“接受体现一中的中华民国宪法”。其中,论述⑴和论述⑵虽然接受“中华民国宪政体制”或“中华民国宪法”,但均不承认“一中”,所谓的“中华民国”就是台湾,“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关系就是“国与国”,因此类似于1999年李登辉发表的“两国论”。论述⑶显然承认“一中”,问题在于所谓的“一中”具体指什么?这里可以用排除法来确定:其一,此处的“一中”应该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因为如此一来两岸局势仍是“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对民进党的既有论述没有任何升级,对建立两岸的“一中”连接也没有任何裨益。其二,“一中”也不应该是指“历史上、地理上、文化上、血缘上的中国”,因为李登辉早在1994年就提出过这一表述,2014年台湾七位学者提出的“大一中架构”也建立在此类“一中”意义之上,对此大陆均坚决反对;而且,民进党自身在短期内也很难接受该表述。排除以上两种可能,那么蔡英文所谓的“一中”就只能指涉“中华民国”了。

  既然“一中”是指“中华民国”,且蔡英文同时也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那么论述⑶就可能存在两种涵义:①“一中”是“小中华民国”,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列对等。显然,这与论述⑴和论述⑵并无实质差别,仍是李登辉“两国论”的翻版,此时的“一中”并无实质意义。②“一中”是“大中华民国”,且两岸政权并列对等。在这种解读下,“一中”虽然在表面上存在,但完全是虚体架构,正如同1992年李登辉当局的“一国两府”论述。综上所述,不添加任何限制条件的“一中宪法说”其实是对1992年李登辉当局“独台”论述的变相回归,然而历史经验已经表明,92论述只是李登辉走向“台独”的铺垫而已。鉴于此,即便蔡英文未来接受“一中宪法”,那么其政治动机与论述性质也很可能与李登辉当年类似,与“两岸一中”背道而驰。

  最后,值得澄清的是,李登辉是从“一中”迈向“台独”,将“一中”内容注入其两岸论述纯属顺势而为,而蔡英文是可能从“台独”迈向“独台”,“一中”二字对于民进党乃至整个绿营而言都是“出卖台湾”的禁忌之语,故而两人所面临的政治压力不可同日而语。从这个角度说,本文所谓蔡英文两岸论述的“李登辉化”仅是一种可能动向而非必然趋势。

  四、结论

  综上所述,笔者建议,大陆在因应蔡英文的两岸论述时可以考虑做出两点调试,一是从“拆分处理”升级为“打包处理”,二是在“听其言”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观其行”。此前,大陆曾给蔡英文创造了广阔的缓冲空间,让她不必一次性接受“九二共识”,而是通过不断抛出新论述的方式渐次达至“九二共识”,尤其在2016年12月2日“川蔡通话”前,大陆一直期待蔡英文能“补完答卷”,学界甚至热议过“九二共识”的替代论述问题。然而,现在大陆对蔡英文的态度不能一如当初了,因为如果大陆同意蔡英文缓慢向“九二共识”挪腾并接受某种“过渡论述”,那么很可能跌入她的陷阱,届时蔡英文将永远停留在“过渡论述”,再也不会向“九二共识”迈进。最终结果是,蔡英文既不必接受“两岸一中”,又可以逃避大陆制裁;一边从容无忧地推行“柔性台独”,一边还能享受两岸和平发展的政治果实;用最低廉的口头成本换取最丰厚的实质收益。因此,建议大陆对蔡英文的两岸论述做打包处理,未来摆在蔡英文眼前的只有两条路,一条是继续拒斥“九二共识”,另一条是全盘接受“九二共识”,中间通路已被她自己封死。

  此外,今后蔡英文若真有缓和两岸关系的诚意,那么不仅须在论述上实现飞跃,更要以实际行动证明其已放弃“台独”。笔者认为,当下就有几个极具标志性的动作可供蔡英文选择,例如冻结“台独党纲”或通过新的能够反映“弃独”态度的决议文(如一些绿营人士提出的“中华民国决议文”,当然,此类行为所体现出的善意程度不如直接冻结“台独党纲”);或者公开与“深独”人士划清界限,例如与赖清德做切割,促使其辞去“行政院院长”职务;或者立即停止对岛内“统派”人士的打压;抑或停止以台湾名义参加国际组织的所谓“正名”呼喊,不继续活跃在美日的印太战略及其他遏制中国的政策中。总之,蔡英文有无数条路径可以通向民共互动与两岸融冰,问题仅在于她是否有意愿而已。不过就目前而言,蔡英文恐怕很难单纯因台海地区的内部压力而改弦易辙,其在两岸政策领域的战略选择必将嵌合在中美政治气候变迁的宏大进程中,两岸之间的冷和平乃至冷对抗状态可能还将延续相当一段时间。

  注释:

  〔1〕《习近平看望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的民革台盟台联委员并发表重要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

  〔2〕王英津:《坚持“九二共识”是两岸交流与对话的政治基础》,华广网,2015年3月7日。

  〔3〕蔡英文在美国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演讲:《台湾迎向挑战——打造亚洲新价值的典范》,2015年6月3日。

  〔4〕邵宗海:《小英谈宪政回避一中》,2015年6月7日,中时电子报。

  〔5〕《台媒:大陆学者认为蔡英文的两岸思维需补课》,新华网,2015年6月9日。

  〔6〕黄嘉树:《蔡英文的“维持现状”是偷换概念》,2015年8月5日中评社。

  〔7〕《大陆明确要求蔡英文讲清楚“两岸是什么关系”》,《联合早报》,2016年5月11日。

  〔8〕《张志军详解“习马会”》,《人民日报(海外版)》,2015年11月9日。

  〔9〕《蔡英文:九二历史事实推动两岸关系》,《自由时报》,2016年1月21日。

  〔10〕《蔡英文首度提既有政治基础四关键元素》,《联合早报》,2016年1月22日。

  〔11〕《蔡英文520就职演说全文》,《联合早报》,2016年5月20日。

  〔12〕《“九二共识”的核心意涵不能回避》,《人民日报》,2016年3月7日;《李克强:“九二共识”是两岸和平发展的基石》,中国网,2016年3月16日;《张志军:不承认“九二共识”就是改变两岸现状》,环球网,2016年3月8日。

  〔13〕《蔡英文520就职演说全文》,《联合早报》,2016年5月20日。

  〔14〕《大陆批蔡英文演说“一份没完成的答卷”》,《联合早报》,2016年5月21日;《台学者:大陆口说不满其实很开心》,《明报》,2016年5月21日。

  〔15〕王英津:《蔡英文“宪法”论述的“进”与“退”》,载《分离与统一——变动中的两岸关系》,北京:九州出版社,2017年版,第122-123页。

  〔16〕王英津:《两岸政治关系定位研究》,北京:九州出版社,2016年,第241-245页。

  〔17〕《中评深度专访:王英津析陈明通钥匙》,中国评论月刊网络版,2018年3月27日。

  〔18〕碍于篇幅限制,本文对两岸称谓话语和政策话语不作展开分析,这里仅以例举的方式稍作解释。典型的两岸称谓话语包括:大陆在提及台湾地区“宪法”、“法律”、“大选”以及“中央”层级的公权力机关时一律添加引号,“习马会”时两岸最高领导人互称“先生”,蔡英文上任后一度将对大陆的称谓由“中国”改为“中国大陆”,等等;典型的两岸政策话语包括:大陆方面的“和平统一,一国两制”、“两岸一家亲”和融合发展等,台湾方面的“亲美、友日、和陆”、“三新说”和“新四不说”等。

  〔19〕《林全施政报告3度提“中华民国台湾”》,中时电子报,2016年5月27日。

  〔20〕《陆委会副主委:蔡政府对“九二共识”有很多善意》,《联合早报》,2016年9月16日。

  〔21〕庄吟茜:《蔡当局“中国大陆”称谓暗藏玄机》,中评网,2016年9月18日。

  〔22〕《蔡英文邀6国媒体专访,公然改称“中国大陆”为“中国”》,观察者网,2017年5月6日。

  〔23〕《“台湾双十庆典”蔡英文演说全文》,《联合早报》,2016年10月10日。

  〔24〕《蔡英文提“三新”两岸关系互动主张》,《联合早报》,2017年5月3日。

  〔25〕王英津:《蔡英文“三新”主张,陆学者:不可能打开两岸僵局》,《联合报》,2017年5月3日。

  〔26〕《陈明通:希望推动两岸两会互设办事机构》,中央通讯社,2018年3月21日。

  〔27〕《陆委会:化解两岸僵局钥匙是“宪法”与两岸条例》,中国评论网,2018年3月22日。

  〔28〕两岸两会互设办事机构的建议在马英九任内就被提出过,只不过因为事务繁杂牵涉甚广而未能实现。

  〔29〕《蔡英文:台湾有实力当棋手》,联合早报,2018年5月20日。

  〔30〕《王金平:蔡政府要绕过九二共识要有新说词》,中国评论网,2018年4月20日。

  〔31〕“分裂国家理论”只是部分学者的理论设想,不同于自决、独立、分离或分立,分裂并非一个严谨的国际法概念,而是类似于中国古代的“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思想,因此许多学者都质疑“分裂国家”作为一个独立概念的必要性。例如,英国分离研究领域的知名国际法学者克劳福德教授就曾指出,纵然“分裂国家”概念的提出对冷战以来的政治现象解读有所裨益,但将其作为一个独立的国际法或学术概念提出未免有些武断,毕竟判定国家性质的关键不在于它们是否同属一个民族,或者是否怀有再次统一的信念,抑或彼此之间的边界是否是暂时的(“分裂国家”一般在法理上宣称己方“领土主权”范围涵盖对方),而在于它们当下是否具备主权国家的基本要素。

  〔32〕《林祖嘉:蔡讲不出两岸非国与国就僵住了》,中评网,2015年5月1日。

  〔33〕吴子嘉:《中华民国宪法下“特殊关系”或为两岸解套》,中时电子报,2016年3月24日;童振源:《两岸为管辖境内境外之特殊关系》,中时电子报,2012年3月26日。

  〔34〕《国家统一纲领》,“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大陆谘询及研究中心。

  〔35〕《国统会对“一个中国”的涵义做成的结论》,《中央日报》,1992年8月2日版。

  〔36〕陈志奇主编:《台海两岸关系实录》(上册),台北:财团法人“国家”建设文教基金会台海两岸关系研究中心,1998年,第360-361页。

  〔37〕台湾《中国时报》,1999年7月9日版。

  (全文刊载于《中国评论》月刊2018年8月号,总第24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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