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潘飞也阐述了目前两岸签署文化协议的基础、障碍以及其必要性。他说,两岸签署文化协定既是两岸文化交流频繁的客观需要,也是两岸关系保持和平发展走势的必然要求。目前两岸签署文化协议具有较好基础:第一,两岸对同属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有着共同认知,为双方共同挖掘中华文化,避免文化上的对抗和摩擦奠定了基础。2012年龙应台访美时就表示,台湾书院不需要和中国大陆的孔子学院竞争。
第二,两岸高层和岛内有识之士都认识到两岸文化合作对深化双方政治、经济关系,提升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吴伯雄在第五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开幕式上表示,“经贸与文化是连接两岸的两大桥梁,缺一不可,现在该是搭起文化桥梁的时候了”。2013年1月,海基会董事长林中森称,未来只要在“人民需要、国会监督、民意支持”的前提下,坚持“先易后难、先经后政、先急后缓”原则,不排除签署任何两岸交流的协议。2013年6月,吴伯雄与习近平主席会面时也提出两岸应加强文化交流、推动教育协议。2010年12月,台湾“中华文化总会”会长刘兆玄称,中国大陆要全面崛起就要力行中华文化的文艺复兴,台湾可为催化剂 。2013年4月,台湾文化会馆基金会执行长苏进强表示,“包括文化协议在内的两岸很多事不能急,但也不能停”、“文化交流是累积两岸互信、建立认同的最佳方式”。
第三,两岸在文化产业合作上具有优势互补的特点和强大驱动力。台湾文化产业起步早,在创意、研发、品牌行销和市场运作等方面具有优势,但消费市场狭小、竞争过于激烈的劣势也很突出,制约了台湾文化产业的发展壮大。大陆文化产业随起步较晚,但文化产业资源丰富,市场广阔,具有明显的后发优势。大陆也越来越重视文化产业的发展,2009年9月大陆审议通过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将文化产业发展纳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之中,这为两岸开展文化产业的合作提供了广阔前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