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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亚中:写两岸和平 开统合时代
http://www.CRNTT.com   2010-07-07 00:52:52


 
  2009年1月中旬,我与北京的许世铨先生在上凤凰卫视的“震海听风录”节目的空档,谈及两岸学术菁英应有必要就两岸未来的和平协议问题进行讨论。经过了近五个月的准备,同年6月间,在许世铨先生的安排下,两岸统合学会与清华大学法学院、中美关系研究中心在清华大学举办了一场“两岸关系高级论坛:两岸和平协议”的研讨会。主人之一的王振民院长在现场发表一篇〈“一国两制”下国家统一观念的新变化〉文章,他在文中提出以下看法:“如果统一是必然的,那么能够维持现状的统一当然就是最好的统一方式。至于是否叫做‘一国两制’并非问题的关键”。

  长期对于两岸关系的研究,我对于两岸定位的看法曾有不同的表述,但是核心观点并没有多大的改变。从最早期所提出的“一中两国”,其中“一中”是指“整个中国”,即“中华民国”加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在那个阶段“统一”是唯一的选项,因此,“一中两国”并不隐含着中“国会”走向分裂的说法。但是在李登辉将“一中”去政治化与去“宪法化”,而将其仅视为历史、地理、文化、血缘上的概念,而且统一不是唯一选项,并且提出本质上是“两(外)国论”的“特殊国与国”后,我在后来新的著作中将两岸定位改以“整个中国内部的两个平等政治实体”或“整个中国内部的两个宪政秩序主体”等方式表达。这些不同的表述都有一个共通点,即两岸目前存在着三个主体,一个是整个中国,它虽然没有一个在整个中国行使中央权力的政府,但是由于两岸目前的“宪法”均还是“一中”,因此,“整个中国”仍是一个法人,而它的权力,暂时由一个在北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另一个在台北的“中华民国”政府共同行使。从法律面来说,两岸存在着三个主体,一是整个中国,另外两个是北京的中国与台北的中国。

  长期的社会运动伙伴,更是尊敬的学术界大师黄光国教授,尝试简洁地将“整个中国内部的两个宪政秩序主体”简化为“一中两宪”,并在2005年以《一中两宪:两岸和平的起点》一书为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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