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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亚中:写两岸和平 开统合时代
http://www.CRNTT.com   2010-07-07 00:52:52


 
  “主权”与治权是两个不同概念,但是有不少人在讨论两岸关系时将其混淆,使得两岸问题变得复杂。两岸目前的法理现状是“主权”宣示重迭、治权分立”,因此,我们应该做的是如何将从“主权”宣示重迭”到“承诺“主权”重迭”,即促成“双方承诺“主权”共有与共享”。当两岸都接受“主权”共有与共享时,两岸就是“整个中国”内部的两个治权,不存在哪一方是“主权”独立”的情形。

  目前的两岸“宪法”都是“一中宪法”,但是在宣示上却是采行相互排斥的“主权”观,因此,马英九所说的“两区论”是把大陆地区看成是“中华民国”的地区,而北京迄今也只是把台湾看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的一个可以享有高度特殊待遇的地区。

  不止一次,我撰文建议北京可以考虑在“一中新三句”,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与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与领土不容分割”之后,再加上第四句,“其“主权”由两岸全体人民所共有与共享”。未来在两岸和平协定中,可以用“承诺不分裂整个中国”、“共同维护整个中国的“主权”与领土完整”等文字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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