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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社论坛:台南三农问题与大陆

http://www.CRNTT.com   2010-11-08 00:28:42  


 
  两岸农业贸易应遵守三原则

  对于两岸农业合作,我1995年当“农委会”主委的时候,大陆农业部第一团来与我们交流,我就在致词时说,今后两岸农业贸易应该遵守三个原则:

  第一个,技术合作要互惠。包括刚刚蔡董事长提出来的种原的交流与交换、品种改良的合作,这些都是很重要的合作项目。台湾有很多现在非常吃香的农产品都是早期从国外引进的,但是我们60年来因为两岸的隔绝,很少从大陆引进优良品种,我们希望不只是台湾的优良品种到大陆栽培,也希望大陆的优良品种到台湾来。中国是全世界八大种原中心之一,优良品种比台湾多得多,尤其在种原方面;很多大陆好的产业台湾都没有,所以技术合作要互惠,包括检疫的合作,非常重要。

  第二点,产业合作要互利。像台湾农民创业园,刚才黄总干事提的是比较悲观的一面,但是也有乐观的一面。台湾农民创业园有几个已经很成熟了,也经营得非常好。有一个是茶业,我想黄总干事有机会到福建的永福镇去看看,38户南投县种茶业者,包括培茶的师傅到永福去发展45000亩的茶园,清一色全部是茶,而且种的品种跟南投一模一样。另外一个台湾农民创业园种甜柿,种了1200公顷,供不应求,卖的价钱还比台湾高两倍。最好的甜柿早期是从日本引进来,我们的很好吃,在福建种也一样很好吃,最顶级的一颗卖到50元人民币,想都想不到!同级的甜柿在台湾大概一颗1百元就算很贵了,但在大陆卖到50元人民币,差不多是台湾的两倍多。两岸的农业合作有互补的地方,但是有很多同质性也很高,所以合作应该是对双方有利的。

  第三点,贸易合作要互补。很多人说贸易合作是自由市场,怎么互补法?我说两岸关系特殊,像采购也是一种互补的方式,大陆帮忙我们解决滞销的问题,但是我们不能完全靠采购,刚刚县长也提到了那不是正常的贸易方式。我提出的两岸农产贸易互补法是,尊重买方市场意愿的贸易制度。换句话说,不要用倾销的,我不需要的你不要来,我需要的欢迎你多来,就是这样而已,大家在价格上竞争。我们可以在大陆发现不少这一类的农产品,我们不生产,但是大陆生产品质愈来愈好;如非转基因的大豆就是一项,我们现在都是到美国企业订购非转基的大豆,我们要订购人家才会生产给我们,那价钱还包括运费,应该会比我们从黑龙江进口贵吧!所以只要非转基因的大豆从黑龙江进口,它不种转基因,也是一样可以达到我们的目的。换句话说,贸易要互补,不要互相恶性竞争,这是最重要的原则!

  总之,我认为两岸有三农问题,怎样解决三农问题两岸都在用尽脑筋。台湾现在除了产业的转型比较模糊以外,从政策上来讲,我们的产业转型应该从加入WTO之后做一次大的调整,到现在一直没有做。所以我们农产的产销一直发生问题,这该还会继续下去。第二个就是农民,刚刚县长与几位都提到,小农是不能继续生存了。换句话说,农业要变成一个产业,所以大陆叫农业产业化,这是有它的意义的。农业变产业,才会有专业农民加入农业,你给他一点点地,他不能生存怎么会来?年轻人不会有兴趣。县长也提出来了,不但要成立一个产业,跟别的产业还要有竞争力,那新的农民就会进来;新的农民不是谁都可以当农民,我们过去几十年来的观念是,只要你没有工作,失业就回家种田,但经营一个产业的田与经营一公顷的田是不一样的,所以农民要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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