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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构建防范、管控与惩治台独的法网

http://www.CRNTT.com   2021-03-28 00:06:44  


 
  《反分裂国家法》,在功能上要做到,所涉及的一系列“可能引发”和“现实发生”台独分裂活动,均应当纳入调整和调控的范畴。比如说防范和管控文化台独,管控和干预台独课纲的制定的出台,比如说干预和管控勾结境外国外敌对势力、大肆军购、以武拒统。

  (五)《反分裂国家法》与《国家统一法》

  国家尚未统一,制定《国家统一法》应在情理之中。实现国家统一,必须要遏制国家分裂的永久化,在《反分裂国家法》已经确立的情况下,如何解决好既有的《反分裂国家法》和新制定《国家统一法》的关系是立法工作应当考虑的。

  要充分估计《国家统一法》的立法难度,《国家统一法》的制定一定会涉及国家统一的目标,甚至时间表;实现国家统一的方法手段;两岸政治关系及政治谈判的底线原则;国家统一后的政治法律安排。可以预估,《国家统一法》的立法难度较高、条件较苛。特别是这一立法的内外部条件:取决于两岸关系的现状、分裂和反分裂斗争的进程,特别是台湾政治生态的变化,包括台湾当局分裂活动受到抑制和管控,抑或分裂活动失控;抑或台海局势因国际势力介入而发生重大事变。所有这一切,都是变量,都会影响《国家统一法》的立法活动的进程。

  笔者认为,比较现实的选择是:当前,反分裂仍然是实现国家统一的着力点,加快修订《反分裂国家法》,促进《反分裂国家法》的充分实施,并发挥其应有作用,再根据反分裂国家法的实施情况、两岸情势、国际因素,同时将《国家统一法》列入立法规划、俟时机条件成熟后出台。

  四、《反分裂国家法》的充分实施,是实现国家统一的基本法律条件

  (一)《反分裂国家法》是防范、管控、惩治台独分裂国家的专门法、特别法

  从法律体系角度分析,反对分裂国家、促进国家和平统一的法律,由专门法(或称特别法)、相关法和配套法构成。显而易见,《反分裂国家法》是反对台独分裂的专门法、特别法。法律的生命和权威,在于法律的充分实施。从一定意义上说,当反分裂的举措没有依法确立,没有依法实施的情况下,不存在《反分裂国家法》的充分实施。不能想象,完成国家统一大业,如此重大的政治法律行为,在一项专门性法律未充分实施情况下,大陆采取非和平方式,在法律和道义上都是有风险的,即便军事上成功,也会为日后的台湾社会治理留下巨大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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