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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亚中:我为何力抗错误中国论述? | |
http://www.CRNTT.com 2010-02-24 00:32:53 |
特殊国与国关系形成的历程:我的回忆 1992年,我亲身站在两岸外交争夺的火线,在艰难地将拉脱维亚总领事馆设立之时,我更觉得如果两岸关系不能妥善处理,外交困境无法解决,即使突破,也不容易长久。 基于对于两岸关系的情怀,在程建人大使(时任“外交部次长”)的协助,以及马英九先生(时任“陆委会副主任委员”)的同意下,我从“外交部”商调至“陆委会”工作,在企划处参与大陆工作的规划,以及有关政策的撰写。 1992年正是两岸关系互动密切的一年。由于有了1991年的“国统纲领”以及国统会“对于一个中国的涵义”解释,两岸虽然对于“一个中国”的定义不同,但是毕竟对于“一个中国”有了交集。也就是在这个基础上,才有了1993年的“辜汪会谈”,一个两岸历经近五十年的分离后,终于可以好好坐下来沟通的会谈。 在看到两岸关系逐渐走向良性互动之际,当时我与一般人一样,没有察觉到李登辉对于“一个中国”的“宁静革命”正在启动。 还记得“海陆大战”吧!事后看来,海基会执行的是“国统纲领的大陆政策”,可是当时“陆委会”主委黄昆辉执行的却是“李登辉的大陆政策”。这也是后来,从陈长文、邱进益、焦仁和到陈荣杰,一直都与黄昆辉之间存在着根本认知上的矛盾。那么,为什么李登辉会通过“国统纲领”呢?是他认同“一个中国”?当然不是,那其实是李登辉为了拉拢当时非主流派而不得不做的决定,他用“国统纲领”来化解非主流派对他的不信任,“国统纲领”因此成为了李登辉巩固权力的工具,而非其两岸关系理念。从这个角度来看,后来的“海陆大战”也就不足为奇了。 当时的我,还没有满四十岁,天真的我完全相信“国统纲领”是政府的政策。我的基本政治学知识告诉我,“国统纲领”只是一份非正式的文件,是政府意愿与论述的根据,它没有任何法律上的约束力。做为体制内的一员,我上签呈建议政府利用当时国民党仍居多数的情形下,在“立法院”将“国统纲领”通过,使其成为一项具有法律拘束力的政策。这也是西德在处理两德关系时常用的做法,用法律来对政府做自我约束。不过,我的这项建议,并没有被接受。至此我开始瞭解,当时的“陆委会”对于“国统纲领”的看法与我的认知有很大的不同。 1993年年中,当时的企划处长郑安国先生,交给我一份工作,撰写一份有关大陆政策的白皮书,向人民完整地交待政府的大陆政策理念与作为。正当我构思如何撰写这份白皮书时,1993年8月北京发表了《台湾问题与中国的统一》白皮书,对于台湾要寻求加入联合国做出严厉的批判。郑处长再交待,未来白皮书的内容也应包括两岸间的定位与方向。 不像北京的白皮书是由一个小组负责撰写,我是一个人负责整个白皮书的撰写工作,这也让我可以完整而有逻辑性的将两岸关系的定位做一诠释。这一份后来以《台海两岸关系说明书》(以下简称《说明书》)名称公布的大陆政策白皮书,全文长达六万余字,后来浓缩为两万字出版。在我完成初稿后,“陆委会”再邀请两梯次的学者专家进行讨论,最后定稿。定稿后,我与企划处算是完成了工作,未来的工作就由副主委与主委黄昆辉做最后裁决。 《说明书》的最后版本与当时企划处定稿的版本,大概有99%是完全一致的。由于我是初稿的撰写者,可以非常清楚瞭解被改动的地方是哪里,最大的不同处就在于对“一个中国”的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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