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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月刊: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立法规范建议 | |
http://www.CRNTT.com 2024-05-14 00:02:00 |
一、引言 2017年国家发改委和广东省、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共同签订的《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框架协议》)和2019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规划纲要》)标志着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作为国家又一区域发展战略的出台。后来陆续推出的《横琴方案》、《前海方案》、《南沙方案》以及《河套方案》则标志着大湾区建设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我们可以将这一进程称之为“整体推进,重点突破”。 大湾区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经济、法律、贸易、金融、科技、交通、社会等多个领域,需要一套具有系统性且能适应各领域发展需要的法律体系作为支撑。大湾区各城市(9+2)肩负着启动合作机制的重要使命,而完善的、适应新形势的法律体系是其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大湾区城市群立法进程与品质直接影响着大湾区合作发展的成效、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虽然学术界已经对大湾区建设所面临的法律问题做过重要的理论研究和讨论,但缺乏实证数据支撑;由于分析局限于理论层面,故难以为实践提供直接参考。通过实证研究,本文将从规范性视角对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立法的数量、形式、类别和内容等方面进行初步梳理,分析立法现状,指出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立法策应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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