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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骁:户籍改革事关中国现代转型

http://www.CRNTT.com   2014-12-12 10:57:24  


 
  2、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

  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重点是要通过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主要任务是解决已经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未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需推行渐进式的户籍制度改革,实现农村人口在地域、职业、身份上的“三同步”转换。尤为重要的是,户籍改革的关键并不在于取消二元制度的形式,而在于逐步剥离附着在户籍之上的各种利益,促使利益分配与户籍脱钩。社会权利方面的障碍,如不能打破,就没有城镇化,如果人身依附关系充斥整个社会,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城镇化。城镇化就是人们有权利对较高的生活做出反应,有权利流动,有权利工作,有权利创业,有权利居住。户籍制度改革的终极走向是淡化非农业和农业户口的区别,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最终实现公民的迁徙自由。

  户籍制度改革的难点集中体现在三方面:一是户籍上附着的利益较多,需要逐步剥离。户籍管理制度本身的改革并不复杂,核心的问题在于许多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政策与户籍挂钩。要使户籍制度改革取得实效,必须逐步剥离附着在户口上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待遇。二是源自财政压力,地方不积极,不愿意承担农民转为市民的转轨成本,一些地方政府回避改革。据《财经国家周刊》报道,2012年4到5月间,国家发改委带动各部委完成城镇化调研:“户改几乎遭遇所有市长的反对”。社科院蓝皮书指出,今后20年内,中国将有近五亿农民需要实现市民化,人均市民化成本为10万元,为此至少需要40-50万亿元的成本。于是奇怪的悖论就出现了:地方政府只愿享受城镇化的红利,而不愿承担城镇化的成本。他们更热衷于以城镇化的名义进行大规模的基础建设。三是,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城市之间的差别较大,需要合理统筹、规划、引导。四是各类群体高度期待且诉求多元,需要充分尊重并统筹兼顾好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

  3、户籍制度改革该如何推进?

  3.1分阶段分层次分批次解决户籍问题

  一是分阶段。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出,到2020年,要基本形成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城乡统一、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这是较为清晰的户籍制度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按照这一路线图和时间表,在“十二五”和“十三五”时期应分阶段设定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目标和户改目标。到2015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需逐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较为明显进展;到2020年,城乡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明显缩小,争取基本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时,在这两个五年规划期间,户改工作重心应以存量和增量农民工中以举家迁徙和稳定就业的新生代农民工为主,到“十四五”时期,国家财力基础充实之后,户改进度需加快推进,覆盖至所有人群,但这一任务无疑相当艰巨。

  二是分层次。从规模层次看,优先放开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的户籍,其次再放开有足够承载能力的地级和副省级大城市户籍,最后逐步放开人口与资源、环境矛盾特别尖锐的特大城市和大城市户籍。《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明确要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城区人口50万—100万的城市落户限制,合理放开城区人口100万—300万的大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城区人口300万—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人口规模。从实施的措施看,政府应考虑以“积分落户”和“居住证制度”为手段,以全面推进居住证制度改革为基础,稳步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逐步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应该允许不同层次的进城农民工都享有取得居住证的权力,根据城市承载能力的不断提升逐步放宽“以居住证转城市户籍”和“积分考核”的条件。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彻底破除城乡居民身份差异,高起点地推进户籍、居住一元化管理,实行“一元制”模式。

  三是分批次。在全国实行居住证制度的基础上,政府应该有重点地分批解决进城农民工的户籍问题。应优先保障举家迁徙农民工入户,其次是有稳定就业的新生代农民工,解决其户籍有助于为城镇发展提供稳定的、高质量的劳动力。同时,为了避免人口过于集中于特大和大城市和东部地区城市,应该优先解决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农民工以及中西部地区就近转移进城的农民工入户,为东部沿海地区和特大及大城市的户改减压。在推进工作中,需要统筹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积极稳妥地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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