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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卫东:两岸和平协议的基本内涵与落实路径

http://www.CRNTT.com   2014-01-07 00:21:51  


 
  2、签署和平协议的目的:和平协议内容中应对签署协议的目的有所表述,即,两岸基于中华民族的整体和长远利益,从维护两岸同胞的福祉出发,应摒除敌对状态,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下,以和平方式解决一切争端,共同捍卫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为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实现国家完全统一创造条件。

  3、两岸和平协议的政治基础:宜明确,双方同意坚持“九二共识”、“反对台独”的共同政治立场,以一个中国框架(架构)定位两岸关系。无论协议最终如何表述,都不能在实质上违背“两岸同属一个中国”这一核心,这是两岸和平协议能否顺利签署的关键所在。

  4、两岸对和平解决争端条件的承诺:对条件的设定和遵守是协议的核心内容。是正面表列还是负面表列的表述方式取决于双方的协商。应包括:双方认为,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任何图谋分裂中国的行为是两岸当局应共同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台湾方面承诺不推动“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和“台湾独立”,大陆方面承诺坚持以和平方式解决两岸间的政治分歧与争端,双方共同致力于维护台海地区的和平稳定。

  5、和平协议与结束敌对状态的关系:两岸正式结束敌对状态是和平协议的应有之义,它不仅是单纯结束军事上的敌对状态,更是通过正式的程式在法律意义上结束自1949年以来由于中国内战遗留并延续的政治对立状态。鉴于正式结束敌对状态和签署两岸和平协议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且二者推进的难易程度不同,因此,这两项议题似可合二为一,也可视情分开处理,使之相互促进。

  6、和平协议与军事安全互信机制:在两岸敌对状态结束后,两岸和平协议宜对构建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作出安排,这是维护和巩固两岸政治军事互信的必要措施和制度保障。因此,两岸和平协议内容应包括:双方应共同致力于构建军事安全互信机制,减少安全顾虑,促进台海和平。两岸有责任与义务不与外国进行针对对方的军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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