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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版收入倍增计划的隐忧

http://www.CRNTT.com   2011-06-14 08:42:02  


 
  不公平的“倍增”更有害

  文章分析,首先,在部门分配差距未改善前,推行该计划将进一步加大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职工的收入差距。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和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分别为20759元和37147元,同比分别增长14.1% 和13.5%。仅就平均水平来看,201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年平均工资,是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年平均工资的 1.8倍。

  就同行业的工资水平来看,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的差距更大,非私营单位的职工平均工资远高于私营单位。以金融业为例,非私营单位2010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达到80772元,而私营单位为31226元,前者是后者的2.6倍。再如,同样是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私营单位2010年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900 元,而非私营单位为39329元,后者为前者的4.4倍。

  其次,由于分配制度的扭曲和政府对资源的过度垄断,政府和国有部门的“倍增”将加剧分配不公格局,甚至加剧阶层冲突。对于财政供养的机关职工来说,工资翻番只是政府行为,没有什么难度。而数量更多的企业职工,劳动力价格随行就市,且以效益定收入,政府不能也无法通过行政手段予以干预,故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翻番的目的难以达成。

  如果“职工工资增长翻番”最终异化为某一部分人的特权,而与广大企业职工无关,不但制度设计者的良好愿望便会落空,而且会进一步加剧社会问题。

  最后,长期而言,没有实质经济增长支撑的工资倍增只会进一步恶化通货膨胀,对实体经济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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