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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非周作人:周作人的国事与家事

http://www.CRNTT.com   2012-07-08 10:08:05  


 
  结语 

  周作人一生着译在一千万字以上,加上未及整理的书信、日记,实在蔚为大观。就中大部分,或当视为重要的文化遗产。然而不少人对此无法接受。尽管有“人归人,文归文”一说,实行起来却不容易。因为“文”出自“人”之手,“人”又体现于“文”之中。周氏颇受欢迎的《苍蝇》、《喝茶》、《乌蓬船》等,纯然抒写一己情趣,尤其如此。或者说“人归人,文归文”的真正意思,是将“文”与作者的一部分“人”分开。即如岳麓书社印行周着之“出版说明”所云:“周作人依附日本的行为不得原谅,但他的著述仍自有其文化史研究的价值。”可是这“不得原谅”的部分恰恰与“自有其文化史研究的价值”的部分最有关联。作者自己说,“我的反礼教思想,后来行事有些与此相关” ;而“我自己相信,我的反礼教思想是集合中外新旧思想而成的东西,是自己诚实的表现,也是对于本国真心的报谢,有如道士或狐所修炼得来的内丹,心想献出来,人家收受与否那是别一问题,总之在我是最贵重的贡献了”。所谓“行事”,即“不得原谅”者也。如果我们连这一部分“文”——周氏称为“正经文章”——一并摒弃,那么他就是一位只写“闲适小品”的作者了,如世间不少人的印象那样,但这显然不是其真实面貌。周氏尝云:“近时写《我的杂学》,因为觉得写不好,草率了事,却已有二十节,写了之后乃益了解,自己历来所写的文章里面所有的就只是这一点东西,假如把这些思想抽了去,剩下的便只有空虚的文字与词句,毫无价值了。我一直不相信自己能写好文章,如或偶有可取,那么所可取者也当在于思想而不是文章。” 对他来说,“人”与“文”关系并不简单,“人”和“文”各自都很复杂。 

  承认周作人的“思想”与“行事”之间存在某种因果关系,未必就要肯定其行事,也未必因此就要否定其思想。周氏一九四七年被南京首都最高法院法庭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褫夺公权十年。一九五三年又经北京市人民法院判处剥夺政治权利。一九五八年他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申请恢复选举权未获批准。有关此案,迄无别种“定论”。上述判决,主要基于周氏在日本侵华期间出任本兼各项伪职做出。即如《最高法院特种刑事判决(三十六年度特复字第四三八一号)》所说:“此等事实业经原审根据声请人迭次所供认及其亲笔所具之自白书暨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附卷之罪行调查表予以明白认定,并于判决理由中详为说明,其应负汉奸罪责自无疑义。”周氏之行事在法庭以及社会看来统摄于此,至于思想则在所不论。此亦不足为奇:历史向来只管结果,不管动机;面对历史,一个人当初想法如何,意义仅限于他自己。不过动机或思想,尽管不能用于对其行为做出评判,却有助于理解。前者面对“如此”,后者则涉及“何以如此”。理解既不等同于评判,更不能取代评判。讲到“当初想法”,还有一个问题,即对当事人所说如何看待。或以为无足采信,或以为真假参半,或以为大致属实,要皆理解不同,实与评判无关;评判的依据是事实。这又可分为“名”与“实”两个层面,而周氏出于“反礼教思想”,并不承认前一层面具有意义。此种与法庭及社会看法不同所造成的后果,最终是由周氏自己承担。 

  周作人将一己思想概括为“伦理之自然化”和“道义之事功化”,虽然可以分别追溯到一九一九年所作《祖先崇拜》和一九三三年所作《〈颜氏学记〉》,但是“道义之事功化”,以及“伦理之自然化”的“化”,却与此前标举的“教训之无用”所体现的纯粹思想者的姿态有所背离。周氏的悲剧命运与此不无关系。思想的价值在于思想自身,无论是否诉诸行动,亦无论是否成为现实。周作人一生中不止一次有意回归纯粹的思想者,一九二八至一九二九年间作《闭户读书论》与《伟大的捕风》,一九三七年作《自己所能做的》,均是如此;及至一九四四年作《闭户读书论》,则为时已晚。周作人晚年翻译《路吉阿诺斯对话集》,有云:“余一生文字无足称道,唯暮年所译希腊对话是五十年来的心愿,识者当自知之。”仍然是取此种立场。相比之下,《知堂回想录》中所说“我真实是一个屠介涅夫小说里所谓多余的人,在什么事情里都不成功,把一切损害与侮辱看作浮云似的,自得其乐的活着” ,未始不能看作对一度未能恪守上述立场的反思。指出“中国儒家重伦理,此原是很好的事,然持之太过,以至小羊老鸦皆明礼教,其意虽佳,事乃近诬,可谓自然之伦理化” 乃至“人……一方面也可以更加放纵,利用理智来无理的掩饰,此乃是禽兽所不为的勾当” 与“伦理之自然化”;指出“董仲舒有言曰,正其谊不谋其利,名其道不计其功。这两句话看去颇有道理,假如用在学术研究上,这种为学问而学问的态度是极好的,可惜的事是中国不重学问,只拿去做说空话唱高调的招牌,这结果便很不大好” 与“道义之事功化”,其间究竟有所区别。前者显然更接近他所说的“伟大的捕风”。 

  周作人说:“在好些年前我做了一篇小文,说我的心中有两个鬼,一个是流氓鬼,一个是绅士鬼。这如说得好一点,也可以说叛徒与隐士,但也不必那么说,所以只说是流氓与绅士就好了。”此意以后常为论家所袭用。然而“两个鬼”究竟涵义如何,分别要把主人引向何等命运呢。周氏自己说:“我从民国八年在《每周评论》上写《祖先崇拜》和《思想革命》两篇文章以来,意见一直没有什么改变,所主张的是革除三纲主义的伦理以及附属的旧礼教旧气节旧风化等等,这种态度当然不能为旧社会的士大夫所容,所以只可自承是流氓的……天性不能改变,而兴趣则有转移,有时想写点闲适的所谓小品,聊以消遣,这便是绅士鬼出头来的时候了。”纯粹思想者的立场固然并不全由绅士鬼所决定,对这一立场有所不满进而要成为行动者,却与流氓鬼大有关系。周氏编文集时一再叹息“太积极了”,大概是绅士鬼所发声音,无奈对于流氓鬼约束不力。在他人生发生重大转折的前夕,有一事颇可留意:“二十七年冬有诗云,禹迹寺前春草生,沈园遗迹欠分明,偶然拄杖桥头望,流水斜阳太有情。旧友匏瓜厂主人其时在上海,见而悯之,示以诗云,斜阳流水干卿事,未免人间太有情。此种缺点非不自知,但苦于不能改,或亦无意于改。” 所谓“伦理之自然化”、“道义之事功化”,乃至为之身体力行,也许即根植于“此种缺点”;而“苦于不能改,或亦无意于改”,则是未能由流氓鬼转向绅士鬼也。“以店而论,我这店是两个鬼品开的,而其股份与生意的分配究竟绅士鬼还只居其小部分”,流氓鬼更超越思想言论而进入行动的范畴,——对于周氏来说,这至少不是幸事。 

  思想是惟一有可能对“存在的就是合理的”这一命题提出挑战的,思想本身因此而成为一种存在。反观周作人一生,行事或因思想所致,思想却不为行事所限。假如要从他的话中挑出最具代表性者,或许可以选择以下两段:“察明同类之狂妄和愚昧,与思索个人的老死病苦,一样是伟大的事业,积极的人可以当一种重大的工作,在消极的也不失为一种有趣的消遣。虚空尽由他虚空,知道他是虚空,而又偏去追迹,去察明,那么这是很有意义的,这实在可以当得起说是伟大的捕风。” “盖据我多年杂览的经验,从书里看出来的结论只是这两句话,好思想写在书本上,一点儿都未实现过,坏事情在人世间全已做了,书本上记着一小部分。” 讲到思想,其实分成两个层次,低一层次与思想者个人密切相关,高一层次升华而为人类所共有。这同样适用于周作人。在后一方面,倒真可以“人归人,文归文”了,说来非独周氏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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