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魁解剖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 
城管扩权,从临时机构到无所不管

http://www.CRNTT.com   2012-08-23 11:18:51  


 
  小商小贩乱摆摊设点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城管可以强制罚款500—5000元不等

  在各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几乎都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堆物堆料、摆摊设点,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如果单从市容市貌的角度来讲,这样的规定没有多大问题。但这些“乱摆摊设点”的“下岗职工、进城农民和城市低收入者”,与“临街的商业、饮食业等行业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的情况相比,反而却要被罚得更重。

  比如《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对“乱摆摊设点”的人给予“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而对“临街的商业、饮食业等行业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的情况,却给予“责令改正,并可处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处罚的手段和幅度都明显低于前者。

  城管的罚款公式:西湖景区养一只鸡罚118元,多养一只鸡多罚98元,还被称做执法严明

  2007年12月,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西湖景区大队制定并实施了《(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行政罚款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以下简称为《规则》),根据该《规则》则另辟蹊径,采取了“罚款公式”的控制方式,例如《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27条和第54家禽家畜,若违反规定则处以20一100元罚款。而依据条规定,风景区禁止饲养《规则》确定的新裁量公式,罚款数额二最低额+自由裁量度x(家禽数量/10只),即执法人员口中所说的“养一只鸡罚118元,然后多养一只鸡多罚98元,养10只鸡罚999元。”而

  这种“公式形式”,居然因为可以根据不同的违法行为和情节直接算出精确的罚款额,而被认为是几乎剥夺了裁量的空间,减少回旋余地的好方法。

  城管“钓鱼执法”,不亮明真实身份,诱导对方违规,当事人最终自断手指来求清白

  在查处违法行为和作出直接影响相对人权益的行政处罚的过程中,城管往往并没有完全遵守法定程序,执法的随意性比较大。例如,在执法过程中,不主动表明身份,不出示执法证件;不按规定向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不愿听取违法当事人的辩解和陈述,直接依据现有事实作出处罚,甚至在当事人申辩后作出较重的处罚决定;扣押物品后不按照执法程序开具暂扣物品文书或者以其它白条代替;没有填定预定格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就扣证扣照;不及时收集证据,甚至先处罚后取证;不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听证会的举行不规范等等。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